o你真正自由的程度是什麼?

在21st世紀早期,西方式自由通常被認為是世界其他地方的理想模板。 然而,據稱自由民主國家的特點還在於財富,權力和地位的巨大差距。 同胞們似乎越來越脫離社會,個人主義和自戀,並且遭受了創紀錄的心理健康不良現象,這反映在(其中包括)高自殺率上。 這個被吹噓的自由只是一種幻覺嗎?

許多人會爭辯說 嚴重不平等 西方社會的特徵損害了它的自由。 培養,教育和家庭背景 仍然極大地影響了公民可獲得的機會,而且弱勢群體似乎不可避免地會減少自由。 但誘惑雖然可能是將自由與機會等同起來,雖然機會平等可能是一般的政治目標,但自由與機會並不相同。

我的自由不是通過我可以選擇的廣度來衡量的,而是通過我如何在這些選擇中做出選擇來衡量的:我實際上是我自己選擇的作者嗎? 因此薩特最初 矛盾的說法:“我們從來沒有比在德國占領下更自由。”Liberté和égalité都值得為之奮鬥,但它們並不相同。

長期以來,哲學家們一直質疑自由是否被理解。 人類行為是物質世界中的事件,所有這些事件都被認為具有確定的物理原因。 每個自然事件都來自其他前體事件,因此如果前體發生,事件必須遵循。 現代物理學家通過爭論自然是由偶然而非因果必然性來統治,使這場辯論變得複雜化。 但是,無論是機會的擁護者還是必要的擁護者,都沒有成功地說服我們,我們並不是我們自己行動的作者。

近幾十年來,哲學家們通過提出一個更微妙的問題來迴避這些有點無聊的辯論:自由是我們所說的我們想要的,但是什麼樣的自由值得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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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決

例如,採取行動自由。 如果我的結果只能通過一些我無力影響的確定性(或隨機)過程來實現,那麼我是否可能最終生活在另一個國家並不是我感興趣的。 我想要的自由就是自由地做出我自己思考的關於我住在哪裡的決定; 這些決定必須從我自己的特定立場出發。 那麼,為了概括,值得擁有的自由類型似乎是自我決定或“自治”。

將自由建構為自治似乎與我們在實踐中理解自由的方式相吻合。 我可以自由地將錢捐給慈善機構,或者根據我認為重要的事情扣留它。 我的優惠慈善機構名單可能與您沒有任何共同點,但我們都不會隨意提供或隱瞞我們的貢獻。 同樣,如果從我的角度來看這樣做有意義的話,我可以自由地從事極限運動,飲酒和吸煙,儘管存在嚴重的伴隨風險以及可能不贊成他人。

為現代自由主義提供主要理論基礎的哲學家 - 約翰斯圖亞特米爾 - 著名的論述 論自由 (1859)它是文明社會的標誌,它只是試圖積極地限制那些採用這些選擇的人可以選擇的方案,這將對他人造成重大傷害。 那些盡可能成功遵守密爾原則的社會是否自由?

我們需要考慮一個重要的進一步因素。 正如密爾所承認的那樣,“思想和討論的自由”在任何自由社會中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如果我的自由能夠從我的觀點中選擇那些最有意義的選項,那麼只有在我的選擇得到適當通知的情況下,我才會自由。

思想自由

穆勒支持言論自由,因為播放不受歡迎和有爭議的觀點最終會增強自由。 他認為,接下來的重要公開討論將使我們更接近真相,並使我們能夠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在這裡,穆爾似乎過於樂觀。

在這個時代 “後真相” - 以及最近的擴散 “假消息” - 關於最重要問題的可靠信息(例如,氣候變化)看起來越來越難了。 我們許多最重要的選擇似乎是基於或多或少的故意錯誤信息。

奇怪的是,這種錯誤的選擇有時候會以自由的名義進行辯護。 但是,我們不同意的明智選擇和明顯錯誤選擇的選擇之間存在著天壤之別。 如果我被說服你了解所涉及的風險,我可以(可以想像)尊重你選擇吸40香煙並每天喝一瓶威士忌,但如果我知道你已經嚴重誤解了這些風險,我就不能尊重你的選擇。

只有我們的思想是自由的,我們的選擇才是免費的,只有得到適當的信息,我們的思想才是免費的。

看來,思想自由並非源於討論自由。 這樣做的想法可能源於混淆思想自由(其中包括對世界有良好的認識)和言論自由(這似乎被解釋為在合法範圍內無論我們想要什麼,都有權利,但是誤導它可能是)。

在我們確定我們做出的選擇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基於充分理解之前,我們無法正確評估自由的質量。 那麼,或許,西方式自由的明顯兩面性的根源在於:雖然這些社會中的大多數人可以獲得比他們的祖父母想像的更廣泛的選擇,但這種發展伴隨著越來越多地無視個人和集體能力,無法正確理解這些選擇及其更廣泛的背景。

談話

關於作者

Peter Lucas,哲學高級講師, 中央蘭開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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