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權利如何在碰撞過程中隱私和言論自由

數字技術的時代,我們可以搜索和檢索比以往任何時代都多的信息,引發了關於我們是否有太多信息的爭論。 是否可以“取消發布”我們認為錯誤或過時的事情? 我們有“被遺忘的權利”嗎?

直到最近,這是 一個論點 在歐洲和南美進行並受到了強大的推動 2014的決定 來自歐盟最高法院,提供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權利,從互聯網搜索中刪除一些材料。

現在問題已經出現了 到達美國新聞編輯室。 困境很容易描述,難以解決。 那些很久以前就已經掌握法律或破產的人更希望這些信息不會成為他們名字的搜索結果的首位。 在Facebook上永生化的愚蠢惡作劇可能會傷害某人獲得工作的機會。

美國編輯現在正在接受 這麼多要求 刪除或取消鏈接他們一直在諮詢專家和律師尋求幫助的在線資料。 以保障新聞自由的第一修正案為基礎的美國媒體法與歐洲法律截然不同。

但是,歐盟被遺忘權利的發展對美國或其他任何地方來說都是一個不好的先例。 被遺忘的權利的歐洲版本 - 實際上是從互聯網搜索中被取消的條件權利 - 是基於混亂的想法而不經意地編寫的,並且包含言論自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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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權利”是隱私和自由之間新的前沿的標誌性戰鬥 - 無論是言論還是知情權。 這是我們將面臨的兩難困境的案例研究。 誰可以決定在任何特定案例中是否存在言論自由或隱私權? 以什麼標準?

岡薩雷斯的抱怨

在2009巴塞羅那居民, Mario Costeja Gonzales,向谷歌抱怨搜索他的名字 - 在第一頁的頂部 - 來自1998的報紙項目記錄了他的一些財產已被出售以償還債務。 這是不公平的突出,並且過時說Sr Gonzales。 他要求報紙La Vanguardia擦掉這件物品。 搜索引擎和報紙都拒絕了他的投訴。

案件訴諸法庭。 法院排除了針對該文件的任何訴訟,但將搜索鏈接的問題提交給了歐盟的法院。 在2014中,法院表示,Sr Gonzales確實有權要求Google取消對他的名字搜索所產生的項目的索引 - 在某些條件下(並且他有一定的諷刺意味為了解釋這個小故事只是為了成為一個全球性的事業而對這個問題的爭論。

條件是問題的核心。 谷歌經常對搜索結果中的材料進行解除索引:版權違規(百萬),復仇色情,銀行賬戶詳情或護照號碼。 法院表示,搜索結果可能與歐盟的數據保護指令不符,必須在以下情況下刪除:

- 與搜索引擎運營商執行的相關處理目的相關的信息不足,不相關或不再相關或過多。

評委們接著說,通常,個人的“數據”或隱私權超出了搜索引擎的商業利益或公眾的知情權。 但如果公眾對信息具有“優勢利益”,那就不是這種情況 - 如果個人處於公共生活中就是這種情況。

你可能會說,有什麼比這更自然的? 互聯網已經釋放了大量的東西:我們必須有一些方法來保護自己免受它可能造成的明顯傷害。 仔細,透明和負責任地完成,它不必相當於“移植” - 從許多聲音中聲稱 當判決首次出現時。

谷歌已經取消了 1.72之後的566,000十億個URL 要求。 新聞自由和自由表達從來都不是絕對的 - 我們允許一些刑事定罪被遺忘,我們有誹謗和藐視法庭法。 所有限制發表。

問題在於許多數據保護法 - 主要是在歐盟 - 未能平衡競爭權利。 法院判決對某些事物是否應該被取消索引的測試是模糊和不透明的。 我們如何測試信息的相關性? 與誰相關? 信息什麼時候過時?

案件並非誹謗:沒有人聲稱Sr Gonzales已被誹謗。 這不是糾正不准確。 它不是私人的:它已經在法律上公之於眾。 法院明確指出,成功的索賠並不一定表明造成了傷害或痛苦。

蜷縮在一起

數據保護法的知識起源在於20世紀歐洲的創傷。 新西蘭政府在1930s中記錄了每個公民的詳細信息:姓名,年齡,地址等。 因此,當納粹德國占領荷蘭時,他們必須做的就是找到猶太人和吉普賽人群,打開文件櫃。 本世紀下半葉共產主義國家的秘密警察及其精心提起的監視加強了秘密存儲數據可能造成損害的教訓。

“被遺忘的權利”是一個混亂的解決方案,未能澄清針對特定問題的具體補救措施。 以下是我們將要處理的一些問題:

儘管Gonzalez案件在停止搜索引擎發現時仍然沒有觸及在線報紙檔案的妥協,但我們現在有兩個案例 - 在意大利和比利時 - 法院已經下令改變新聞媒體檔案。

谷歌的首席隱私法律顧問曾經說他的公司正在創建 關於隱私和言論自由的新法理學。 他沒有說的是谷歌正在做這一切 幾乎秘密。 它的決定可以由一個有金錢和耐心的訴訟當事人在法庭上提出質疑,但私營公司應該這樣做嗎?

關於被遺忘的權利到達多遠還有一個未解決的主要問題。 法國政府認為應該如此 整體,這是不成比例的,也是不可行的。

要做什麼?

市場並沒有提供保護隱私的方法 - 而且個人經常與他們的信息分享,他們幾乎不知道他們已經放棄了一些隱私。 但是,言論自由的歷史肯定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對限制措施非常謹慎。 如果您想要替代歐盟法律中的全面測試,請查看由此制定的嚴格測試 言論自由組織第19條。 幾個歐盟國家的法官 - 尤其是荷蘭 - 加強了允許材料脫鉤的測試。

歐盟法律需要認識到,隱私權和言論自由是權利衝突的問題,假裝不存在任何衝突,這些權利是無法避免的。 基本權利的衝突不能廢除 - 它們只能被管理。

岡薩雷斯的判決並沒有開始被遺忘的權利,但確實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 它通過糾正數以千計的小傷害做了一些好事。 但是因為它解決了這種混亂和粗心的方式所涉及的權利,它開闢了言論自由的風險。 未來的評委需要做得更好。

談話

關於作者

喬治布羅克,新聞學教授, 倫敦金融城,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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