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少年在社會中被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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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青少年的流行觀點經常兩極分化:從喜歡醒來的懶惰,不成熟的學校孩子到穿著連帽衫的青少年群體,到需要保護他們免受自己愚蠢決定的魯莽孩子。 這些描述都不一定是錯誤的 - 確實存在 科學解釋 對於這些行為中的一些 - 但它們確實顯示了有關社會中青少年存在多少相互矛盾的想法。

我的研究 調查記者和律師用來描述一個特定青少年群體的語言:接觸法律的人 - 無論是在刑事犯罪還是家庭法律環境中。 這很複雜,但從總體上看,年輕人的描述方式有一些模式,這可以澄清看起來像是大量矛盾的東西。

年輕人很危險

在聖誕節期間的聖靈降臨節週末,來自兩個對立生活方式群體的數百名青少年 - 莫德斯和搖滾樂隊 - 破壞了商店,並在海邊小鎮馬蓋特與警察互相爭鬥。 媒體的反應是 憤怒 和判處其中一些人的地方法官 描述了他們 作為“長發,精神不穩定,小小的流氓”。

然而,當犯罪學家斯坦利科恩看著 Mods v Rockers騷亂他意識到媒體誇大了事件的發展程度。 法庭和媒體使用的語言描述了少數參與輕微行為的青少年,作為所有年輕人的代表。

今天仍然會發生關於年輕罪犯和叛逆行為的恐慌。 來自年輕人 使用社交媒體 為對手的刺傷給自己“點”,給“電話痴迷的青少年”誰 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多動症,語言被用來製造關於年輕人的恐慌。 這種道德恐慌是由媒體推動的,並動員民意到政治家的觀點 改變法律或政策 以與真實威脅不成比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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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需要保護

與年輕人對社會構成威脅的想法完全不一致,他們認為需要保護他們免受社會危害。 雖然青少年和青少年通常被認為是一種 不同的人生階段 對於童年,英國法律規定一個人只能在18年齡成為成年人 - 這就是所謂的成年人 多數年齡.

青少年經常在這個年齡之前做出改變生活的決定 - 例如選擇宗教 - 但在極端情況下 法律有權力 使他們的決定無效。

在家庭法法院,通常會出現一些案例,以確定一個年輕人將與哪個父母一起生活,或者他們是否會照顧他們。 然而,關於是否應該允許青少年仍然存在很多爭議 在法庭上表達意見,或者它是否對他們來說太過創傷。

在1990期間,有一個 案件數量 涉及16和重病的年輕人,但他們作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意味著他們有宗教反對在醫院接受血液製品。 所有人都被法院推翻了他們的選擇,因為他們被判斷無法做出終身決定。 伊恩麥克尤恩的小說 兒童法 - 現在一個 影片由艾瑪湯普森主演 - 正是基於這種情況。

在其中一個案例中, 法官解釋說 一個15歲的人無法做出決定,因為他不明白他的死亡方式 - 儘管這是因為他的醫生選擇不告訴他。 法院和他的醫生都試圖保護他 - 儘管這是阻止他作出明智選擇的原因。

年輕人還不成熟

為什麼你不能結婚,直到你是16,開車直到你是17,並投票直到你是18? 這些年齡限制的通常理由是它們反映了年輕人思想的日益發展。 有研究表明這一點 青少年的大腦繼續發展 直到他們的 中期20s。 因此,這並未完全解釋為何將法定年齡限制設定在何處。

在涉及18的人的刑事審判中,有各種特殊判決選擇旨在使罪犯康復。 部分 官方的理由 因為這是“兒童和年輕人沒有完全發育,他們還沒有達到完全成熟”。 但這些量刑原則並不總是一致地應用。

在案件 詹姆斯布爾格的殺戮 在1993中,由兩名十歲的被告,法官回應了 媒體憤慨 圍繞案件,判處兩名被告無限期拘留在一個安全的單位和 描述它們 因為“既狡猾又非常邪惡”。

心理學家 從此以後 提出疑慮 關於被告是否真正成熟到能夠理解他們犯罪的錯誤 - 特別是從那以後 有人問道 當時詹姆斯是否可以被送往醫院“試圖讓他再次活著”。

看看語言是如何用來描述接觸法律的孩子的,可以揭示出我們對“典型”少年的心理思想是如何形成的。 然而,一個年輕人通常可以同時投射出多個想法 - 例如布爾格殺手的例子。 歸根結底,這些關於年輕人簡化的想法中的每一個 - 這種捷徑使成人社會能夠形成判斷而不會像年輕人那樣融入生活的複雜性。

發現這些簡化模式的出現 - 以及它們可能對年輕人的生活造成的嚴重後果 - 應該鼓勵對我們社會中存在的關於青少年的刻板印象持懷疑態度。談話

關於作者

社會法律研究博士生Charlotte Kelly 牛津大學

這篇文章最初發表於 談話。 閱讀 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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