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小農場需要與企業食品競爭

大多數小農場必須遵循與大企業相同的規則。 在緬因州,靈活的食品法令增加了小農的數量。

幾年前,當希瑟·雷特伯格 (Heather Retberg) 開始銷售原奶時,她遇到了一個障礙,她認為這肯定會毀掉她家的農場。

緬因州佩諾布斯科特的雷特伯格記得,州質量保證和法規檢查員走上她家的車道宣布這一消息:她的農場有兩隻山羊和六頭奶牛,沒有適當的設施來裝瓶和銷售原奶。 它也不能繼續使用鄰居的設施來屠宰雞。

這個家庭別無選擇:自己建造設施,花費數千美元,但他們沒有; 開車數小時前往經批准的設施,並冒著食品接觸病原體的風險; 或停止耕作。

“我內心有這樣的感覺,‘哦,不,我們完了,’”雷特伯格說。 “小農場就是這樣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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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並沒有消失。 2011 年 XNUMX 月,雷特伯格夫婦參加了一次鎮會議,討論擬議的當地法律:《當地食品和社區自治條例》。 它保護小農在未經許可和檢查的情況下自己生產糧食的權利。 該法令通過後,雷特伯格夫婦第二天就在車道盡頭貼了一個標牌,宣傳生牛奶、家禽和雞蛋。

自 2011 年以來,緬因州其他 16 個城鎮也通過了法令,最近一次是 1,000 月份在人口不足 XNUMX 人的自由鎮頒布的。

美國各地的小農正在爭取糧食主權,即在不受政府監管的情況下生產和銷售糧食的自由。 制定地方法令只是農民和其他活動人士倡導擺脫他們所說的有利於大型農場的規則的方式之一。 他們認為,許可的成本和規模、適當的設施和包裝對於大型農場來說是有意義的,但對於想要向鄰居出售產品的農民來說則不然。

緬因州當地的食品法規在 2014 年州最高法院審理的農民丹·布朗 (Dan Brown) 案件中受到了考驗,他在當地農貿市場出售生牛奶,但沒有許可證或未經檢查的設施。 布朗輸掉了這場官司,緬因州農業、保護和林業部通訊主管約翰·博特 (John Bott) 表示,布朗在法令上維護了州食品法規。

“法院非常明確地指出,地方法令只有在不受州法律約束的情況下才有效,”博特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

但這並不意味著條例應該被視為邁向糧食主權的有效步驟,俄勒岡大學法學副教授、該校糧食彈性項目的教職負責人邁克爾·法赫里 (Michael Fakhri) 表示。 他說,這些措施代表了對政府滿足人民需求的政治壓力。

不管法院的裁決如何,雷特伯格認為,緬因州憲法規定了“人民固有的權力”,允許頒布法令對小農進行控制。 雷特伯格一家通過私人購買俱樂部出售牛奶,她的客戶簽署了一份合同,同意他們了解原奶的風險。 雷特伯格夫婦說,自該法令通過以來,檢查員的訪問很少。

博特認為,緬因州對小農持友好態度,原奶賣家的增加就證明了這一點——從 11 年的 2000 個增加到今天的 64 個。 過去五年來,緬因州的小農數量也增加了數十人。

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同時實現食品主權是監管機構、農民和立法者共同努力解決的問題。 圍繞原奶的安全問題不斷成為頭條新聞。 根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收集的數據,生牛奶引起疾病的可能性比經過巴氏滅菌的牛奶大約高 150 倍。

但小農表示,他們的經營規模使他們對安全有更大的控制權。 他們還表示,他們感受到了確保食品安全的財務壓力:一個錯誤可能會讓小農場主破產,而大型農場則更容易反彈,就像總部位於加州的福斯特農場(Foster Farms) 所做的那樣。 2013年沙門氏菌爆發 導致 634 個州和波多黎各 29 人患病。

“人們很聰明,能夠提出相關問題,”農民肯·林德納 (Ken Lindner) 說,他與妻子凱西 (Kathy) 在北加州經營著一個野牛農場。 “一旦食品變得匿名,你就不知道農民是誰,那就是衛生部門應該介入的時候了。”

法赫里指出,在某些情況下,監管可以為農民和消費者帶來自由,因為他們對安全建立了信任。 他說,他與小農進行了交談,他們說他們與美國農業部檢查員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並對這些法規確保食品安全充滿信心。 法赫里補充道,關鍵是讓小農擁有與大農同等的發言權。

“我們不是說不需要法規,而是可以製定法規,為小農提供靈活性,讓消費者有信心從小農那裡購買產品,”他說。

但與檢查員的關係並不總是和諧的。 Doniga Markegard 與家人在舊金山灣區經營著一座佔地 1,000 英畝的農場。 他們用兩頭奶牛生產供家庭使用的牛奶、奶酪和酸奶,並每周向鄰居出售約 30 加侖的額外牛奶。 2011年,加州食品和農業部要求Markegards和其他小農場獲得許可證或停止銷售原奶。

“作為一家擁有 2,000 頭牛奶的企業,我們需要遵守與擁有 XNUMX 頭牛奶的企業相同的法規,”Markegard 說。 “只要符合某些清潔準則,就不需要花費 XNUMX 萬美元的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農與 CDFA 會面,最終 擬議立法 這將允許監管機構檢查小型農場,但取消對其必須使用的設施類型的限制。 該法案最終失敗,馬卡德將其歸因於大型農業利益集團的反對。 然而,幫助領導這項立法工作的食品倡導者雅尼克·菲利普斯 (Yannick Phillips) 表示,她讚賞 CDFA 對原奶襲擊後小農戶的電話和信件的反應。 馬加德表示,監管機構沒有再次打電話要求檢查設施。  

雷特伯格見證了支持緬因州糧食主權興衰的立法,最近一項 解析度 提出關於糧食主權權的憲法修正案。 三月底失敗了,但雷特伯格表示,這一努力很重要。

“(當它失敗時)確實令人沮喪,但令人鼓舞,因為每次這些法案通過立法機關時,都會有更多的人看到並支持它,”雷特伯格說。

農場對消費者法律辯護基金負責監督針對小農訴訟的辯護的律師彼得·肯尼迪表示,當立法失敗時,向司法系統尋求解決方案有時會奏效。 肯尼迪回憶起威斯康星州奶農弗農·赫什伯格,他因通過私人購買俱樂部分銷原奶而被指控犯有輕罪。 2013 年,他的四項指控中的三項被宣告無罪。肯尼迪表示,此案改變了人們對原奶的態度。

為了尋找實現糧食主權的其他解決方案,法赫里強調 農場比爾法赫里告訴他的學生,立法比美國憲法更重要。 目前,《農業法案》將最大的農業補貼發放給最大的組織。 但法赫里表示,鑑於該法案每五年修訂一次,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小農可能是焦點,他們獲得稅收抵免和補貼。 新農民或關注土壤健康的農民可以獲得激勵。 之前更改過:2014年 法案 為小型生產商提供更多獲得有機認證的機會。 

林德納夫婦表示,他們幾乎失去了在洛杉磯地區農貿市場的地位,因為他們無法獲得符合野牛肉要求的價格實惠的商業冷凍機,他們建議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農民可以免受監管。 肯·林德納指出,這不僅僅是政府法規,還有為幫助大型農場而建立的包裝行業。 例如,林德納夫婦發現,他們至少可以訂購 25,000 盒肉。

當這些系統不適合小農時,農民就會在其他地方尋找解決方案。

“我們擁有可以拿起和使用的民主工具,”雷特伯格說。 “我們不必要求坐在桌旁。 我們可以自己做桌子。”

這篇文章最初出現在 是! 雜誌

關於作者

凱特·斯金格凱特·斯金格 (Kate Stringer) 撰寫本文的目的是 是! 雜誌。 凱特是 YES! 的編輯實習生。 在推特上關注她 @KateString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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