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燃料公司是否足以讓投資者了解氣候變化的風險?
圖片來源: 彼得布蘭查德。焦油沙灘:加拿大的碳炸彈。 (CC 2.0)

在唐納德特朗普總統上任之前, 有一個推動 要求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向他們的投資者通報氣候變化的風險。 隨著各國政府加大力度調節碳排放,人們認為,化石燃料公司的資產價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貶值。

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正在探索 埃克森美孚如何披露該風險對其儲備價值的影響。 和 披露倡導者 一直在逼迫 該機構 採取更果斷的行動.

現在共和黨控制國會和白宮,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是否會逆轉? 它應該嗎?

特朗普政府對氣候變化的明顯懷疑可能預示著這種方向的改變。 和國會' 決定推翻美國能源公司的透明度規則 ,在 多德 - 弗蘭克法案 建議更廣泛地放寬透明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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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場辯論的條款仍然以投資者沒有足夠的信息來準確評估氣候變化對公司價值的影響為前提。 越來越多的學術研究,包括我們自己的研究,表明他們已經做過,並且改善自願披露的條款和條件的妥協途徑可能是最佳的。

'擱淺'資產

對於埃克森美孚公司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氣候變化披露問題進行的鬥爭,這種方向的改變對他們來說是個好消息。

去年, 埃克森美孚宣布 4.6億桶石油和天然氣資產 - 其當前未來前景庫存的20百分比 - 可能過於昂貴。 這將是其歷史上最大的資產減記。 到目前為止,該公司 寫下來了 價值高達2億美元的昂貴,高於市場成本的天然氣資產。 更多的減記 - 這次可能是油砂 - 可能即將到來。

目前尚不清楚其中有多少與氣候變化的風險有關,但有些人認為是這樣 作為證據 化石燃料行業做得不夠,無法告知投資者這些風險。

美國和歐洲的披露倡導者一直在敦促石油和天然氣公司更多地談論他們預訂的資產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得“擱淺”的可能性。 擱淺資產 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氣儲量,由於新的效率技術和旨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行動相結合,可能不得不留在地下。

去年煤炭股票暴跌 突出表示關注。 加強天然氣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價格競爭以及開發更清潔煤炭的成本不斷增加,使該行業的收入不斷下降。

無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氣候風險採取何種政策方向,都不太可能阻止那些認為目前的自願和強制披露制度無法為他們提供有關氣候變化風險的充分信息的投資者。 還有一些市場參與者,比如 英格蘭銀行行長馬克卡尼,擔心氣候變化信息的漏報正在給金融市場帶來巨大風險 - 碳泡沫 - 可能導致重大市場失靈。

目前,SEC要求強制披露所有“材料“信息,而其他一切都是自願的。 這個系統創造了一個 大量 of 公開信息 關於氣候變化的成本和風險。

但正如最近埃克森美孚的披露所強調的那樣,市場顯然沒有所有信息。 這有很好的理由。 出於競爭原因和企業生存,某些公司信息保密且私密。

法院和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承認公司對某些信息的隱私權。 此外,公司認為,如果過早披露,它可能對股東有害。 需要適當的平衡。

碳的成本

我們自己的研究證實,根據公司報告和數據,金融市場已經將氣候風險定價為石油和天然氣公司股票 其他可用數據 來自公共和專有來源。 這些數據使投資者能夠合理準確地估計氣候變化對公司的影響,包括減記的預期。

例如,我們的工作表明,投資者早在2009就開始對這類數據進行定價, 當科學氣候變化的證據 關於擱淺資產首先成名。 我們的 最新研究,即將發表 當代會計研究,顯示標準普爾500指數中位公司的股價反映了每噸碳排放量約79美元的罰款(基於2012年的數據)。 此罰則適用於所有S&P 500公司,而不僅僅是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重要的是,這項研究還表明,投資者能夠從公司披露信息和有關氣候變化風險的非公司信息中評估這一懲罰。

這種懲罰包括碳減排的預期成本和 可能會造成收入損失 來自更便宜的能源。

埃克森美孚表示 它定價長期碳的成本 內部價格為每噸80,符合我們的市場模式。

正確的組合

所有這些都引出了一個問題,即需要多大程度的額外強制披露來改善投資者的“可用信息的總體組合”,以作為決策依據。

隨著氣候變化成為一個緊迫的問題,投資者當然有權要求更多的披露,我們同意這一點。 但是以什麼代價?

實際上,披露的成本可能很高,而且不僅僅是政策制定者在製定時應考慮的直接自付費用 新規定。 間接成本,例如迫使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向競爭對手披露重要的機密信息,對特定公司來說可能特別沉重。 如果新規則導致公司做出不明智的經營或投資決策或不必要地推遲投資,那麼社會可能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由於計算錯誤,能源成本可能會增加或供應減少。

此外,私營部門正在努力填補自己的空白。 例如,穆迪的投資者服務 宣布 6月,它將獨立評估碳轉換風險,作為其在13部門(包括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的信用評級的一部分。

SEC自願披露計劃

考慮到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我們敦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首先實施一項自願性計劃,而不是強制要求任何新的披露 它成功的1976計劃 披露敏感的外國付款(如賄賂)。 該 SEC的報告 該計劃顯示,在披露付款後,參與者的股價沒有受到損害。

事實上,通常缺乏參與會引發負面的股票價格反應,因為市場經常將不公開的業務視為有隱藏的東西。

這項自願計劃也為該計劃鋪平了道路 1977的“反海外腐敗法”,這 形式化 對外國官員行賄付款的會計要求。

我們希望氣候變化自願披露計劃能夠實現類似的目標:即,考慮各方利益的正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披露要求。

這樣的計劃最初可以針對一個特定的群體,例如50最大的SEC註冊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這將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穆迪等私人組織獲得審查氣候變化風險披露的成本,收益和金融市場影響所需的額外硬數據和經驗。

這樣做將為更長期的規則制定鋪平道路,以更好地滿足投資者,公司以及最終公眾的需求談話

關於作者

Paul Griffin,管理學教授, 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 和能源與可持續發展執行主任Amy Myers Jaffe, 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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