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會? 國會職業道德問題與期限限制

根據新憲法,美國歷史上第一個125年,我們由國會和白宮的公民代表管理。 傳統而非法律要求保持了這種狀況。

總統跟隨喬治華盛頓的例子,喬治華盛頓擔任總統兩個任期然後回家,不是因為他被迫,而是因為他相信“在職輪換”。 這意味著民選領導人不會總是留任,而反過來又是統治者,而不是統治者。

在1940,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總統通過競选和贏得第三個任期,然後獲得第四個任期來打破這一傳統。 該國採用22的1951nd修正案作出回應,規定任何人不得擔任總統超過兩屆。 從那以後,所有的總統都被法律要求,而不是喬治華盛頓的榜樣所鼓勵,以服從有限的條款。

同時,國會也發生了類似的,不那麼引人注目的變化。 傳統上,成員可能會在眾議院任職兩個任期,一個或兩個參議院,然後根據他們所寫的法律返回家園。

在我們的第一個125年代,大約有十分之一的眾議院成員在每次選舉前退休。 如果他們選擇再次參賽,他們通常不會面臨潛在的失敗。 這些是“自願退出”的成員,因為他們認為這對他們有利並且對國家有利,所以他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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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意味著純粹的利他主義在這裡起作用。 在第一世紀,國會議員尚未學會用數十萬美元的工資,數百萬美元的養老金,龐大而吝嗇的工作人員以及權力繼承人的所有特權和特權來羽化他們自己的巢穴的藝術。 簡而言之,幾十年來一直留在國會並不像現在那樣具有吸引力。

此外,國會還沒有發明龐大的委員會結構和嚴格的資歷制度來填補領導職位。 如果能夠吸引成員回歸,而不是奢侈品,那麼一個世紀以來一直是供不應求的。

在我們政府的整個一世紀,眾議院的平均營業額在每次選舉中都是43%。 然後有一些定罪或驅逐,就像現在一樣,並且有死亡。 但幾乎​​所有這些大規模的營業額都是由於“自願退出”。 從統計數據來看,第二世紀任何一次選舉中的最高營業額都是在大蕭條時期的1932。 使FDR入職的山體滑坡也導致了37.7大廈的營業額,仍遠低於上個世紀的平均水平。

今天,新聞界和政治“專家”在國會大力辯論職業主義。 在人民中,這場辯論早已決定。 然而,在過去的70年代,國會任期已經急劇增加,特別是在國會領導人中,這一點沒有爭論。

有關此更改發生原因的常見錯誤。 大多數記者和“專家”都指出現任人員的連任率上升是基本原因。 這是錯誤的一半。

連任率上升,但並不急劇。 在102(第二​​次選舉)開始的歷史上的第一個1790年中,眾議院的連任率總體上是82.5%。 在第一次13選舉中,1790 - 1812,平均連任率是非常現代的93.7百分比。

在接下來的50年中,延續到20世紀,總體而言是82.7%。 在最近的52年中,它總體上是90.5%。 在整個第二個102年,它是86.7百分比。 因此,比較蘋果和蘋果,第二次五十一屆眾議院選舉中的連任率僅比前五十一次選舉高出4.2%。 這種適度增長的連任率並不能說明國會議員平均任期的大幅增加。

另一個通常被忽視的因素是“自願退出”的下降。 那些只是決定回家而不是再次參加比賽的成員,在每次選舉中都佔據了超過三分之二的營業額。 缺乏“自願退出”占平均任期急劇增加的三分之二以上。 不斷上升的連任率和自願退出都是創造國會現有職業道德水平的必要條件。

參議院怎麼樣,提醒讀者會說這一點? 首先,在17採用1913th修正案之前,參議員不是民選的。 在此之前,他們是由各州立法機構選出的。 其次,參議院選舉更為明顯,為現任競爭者提供更好的資金,比眾議院競選更具競爭力。 參議院的職業生涯問題與眾議院的職業化問題截然不同。

由於參議院的阻撓和個人特權點,以及任何參議員對幾乎所有法案提出任何修正案的能力,參議院領導人對個別參議員的控制和影響力遠遠低於個別參議員,特別是眾議院領導人的立法內容超過了他們的同事及其提議的法案。 同樣,參議院的委員會主席對立法內容的權力要小得多,或者更重要的一點是,關於特定主題的立法是否已達到參議院。

在眾議院,議長對於將要通過的內容以及永遠不會到達的內容進行強有力的控制,有時是獨裁控制。 委員會主席在各委員會的主題領域實行類似的控制。 因此,眾議院在其成員選舉中以及其一級成員在到達華盛頓後立法完成任何事情的能力都不那麼民主。

Foley Forces喜歡說1992中的“高”營業額表明期限限制是不必要的。 該斷言的第一個錯誤是25.3百分比的周轉率並不高於歷史標準。 過去二十年中只有極低的周轉率使其看起來“高”。 第二個錯誤是,以“2”結尾的年份,離職率總是不典型的。 這是由於“部分在職”的十年周期。

憲法要求1790每十年進行一次全國人口普查。 因此,眾議院每十年重新分配一次,來自1792。 重新分配導致現任者與其他老牌運營商競爭。 在1992的五場比賽中,幾乎可以確保五名老將贏得比賽,五場比賽將失利。

更常見的情況是,重新分配會增加以前從未代表過的現有地區。 他們面對的是從亞當那裡不認識他們的選民。 在那些地區? 有時新區的很大一部分? 現任者缺乏在職人員的優勢,只是選票上的另一個名稱。 簡而言之,由於全國人口增長,眾議院地區規模擴大的每十年,在職人員成為部分現任者。

這反過來又吸引了更多更強大的挑戰者參加比賽。 無論是由共和黨人還是民主黨人進行的分配,目標都是為更有影響力的現任者提供更強的席位,這意味著那些具有最高資歷和影響力的人。 因此,長期在職人員會在黨內獲得選民比例較高的地區。 這使他們在大選中更安全。 但是,僅在重新劃分的年代,它使他們在黨派初選中更加脆弱。

歷史證明了這些年的特殊性。 自1932以來的每十年中,更多的現任者在其重新開始的黨派初選中被擊敗,而不是任何其他選舉。 如前所述,當羅斯福總統上任時,1932是美國政治的分水嶺。 42現任者的歷史記錄被拒絕重新提名。 但這種模式在正常的重新劃分年代仍在繼續。 在1942中,20現任者在他們的初選中失敗了。 在1952中,9丟失了。 在1962中,12丟失了。 在1972中,它再次是12。 在1982中,10在初選中丟失了。

1992在他們自己的初選中擊敗的現任者數量是19。 儘管這是歷史標準,但它可能是這十年來的最高比率。

Redistricting具有另一種效果,也適用於以“2”結尾的所有年份。 它導致一些在職人員評估他們的立場,並決定退休或競選其他辦公室,而不是尋求連任。 選舉失敗現在不是,而且從來沒有,是眾議院營業額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自願退出。

在1900之前,自願戒菸率僅為兩年,低於15%(1808和1870)。 自1902以來,只有一年的自願退出率超過15%(1912)。 從27開始的1938選舉中,這種影響最為明顯。 除了其中五個之外,自願戒菸率低於10%。 (例外是1952和1972-78。)。 這一重大變化,自願退出的下降,是20世紀眾議院人員流動率極低的關鍵。

因此,這個類別可以選擇死亡和驅逐以及不運行的選擇。 除了1988之外,其他因素並不是統計數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當時有7名現任人員死亡,7名被擊敗。 儘管如此,26現任者還是選擇不再參加比賽。 1988的自願退出仍然是房屋周轉的主要原因,儘管它已降至7.6百分比的歷史最低點。

眾議院議長,多數黨領袖,多數黨鞭子和委員會主席手中的權力集中,他們都是多數黨(目前是共和黨人)的最高級成員,具有第二個效力? 加強高職業生涯和低營業額。 華盛頓的大多數特殊利益,特別是那些在國會選舉中籌集和花費最多的人,都是根據他們所代表的經濟利益來組織的。

在1992中,為眾議院候選人提供的十大政治行動委員會(PAC)總額為:房地產經紀人,金額為2.95百萬; American Medical Assoc。,$ 2.94; Teamsters,$ 2.44; 審判律師,$ 2.37; 國家教育協會。 (教師工會),$ 2.32; United Auto Workers,$ 2.23; AFSCME(公共僱員工會),$ 1.95; Nat'l汽車經銷商,$ 1.78; Nat'l Rifle Assoc。,$ 1.74; 和信件載體,$ 1.71萬。

使用眾議院委員會的圖表,可以很容易地看到這些委員會尋求有利於他們的立法委員會,或者阻止可能損害他們的立法。 房地產經紀人關注銀行和商業,所有醫療保健委員會的醫生,勞工和商業的Teamsters。 Teamsters因其PAC名稱贏得了Mom-flag-and-apple-pie獎。 它沒有提到“Teamsters”。 這是“民主黨,共和黨人,獨立選民教育委員會”。

這些特殊利益集中在哪裡集中資金,為什麼? 他們主要給在他們感興趣的委員會任職的現任國會議員。 此外,他們還為最高領導人,演講者,多數黨領袖和多數人鞭子提供了大量獎勵。

特殊利益也對這些官員組織的“領導PAC”給予了很大的重視。 領導PAC是一個由領導者控制的現金抽屜,可以接受比該人可能需要更多的錢更多的錢。 然後,領導者將錢包裹起來,對需要它的一方的成員進行排名和歸檔。 接收者隨後成為領導者未來想要的忠實支持者。

簡而言之,PAC知道他們的麵包塗在哪一面,他們在此基礎上給錢。 PAC給71.7中的現有者提供了1992百分比(對挑戰者只有11.7%)。 他們也沒有忽視少數民族領袖和少數民族鞭子。

同樣,特殊利益的邏輯是清楚的。 少數黨可能在選舉後獲得多數,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將分別是Sneaker和Majority Whip。

PACs理解,如果沒有少數民族支持,大多數主要立法都沒有通過。 支持少數黨的領導是好事嗎? 不如支持多數黨領袖? 但是,保險政策仍然存在。

因此,對眾議院的職業主義的考慮應該集中在其領導層,與其普通成員分開。 委員會主席通常決定是否有關於任何議題的法案到場,如果是,其主要條款是什麼? 哪些條款將留在裁剪房間。 發言人任命規則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負責編寫任何法案發布的條件。 通常它會寫一個“封閉規則”,這意味著除了選擇和陳述的修正案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在眾議院的議案中提出任何修正案。

像封閉規則這樣的條款特別受到特殊興趣的歡迎,這些特殊利益集團知道如何在華盛頓的權力大廳中航行,但知道他們的興趣不受家鄉人民的歡迎。 一個封閉的規則意味著沒有譁眾取寵的新人國會議員可以在場上提出一項修正案,這將對他們精心製定的交易進行徹底的處理。

在選舉1992之後,國會議員傾向於在他們競选和贏得眾議院席位時相當完善他們的政治理念。 當喬治·布什總統在1988當選時,首位成員首次當選。 相比之下,當理查德尼克松總統在1968上任時,平均領導人首次當選。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自從四分之一世紀以前在紐約舉行的原始伍德斯托克藝術和音樂節以來,普通的眾議院領導人一直在任。

將最老的成員置於最大權力地位的領導和資歷制度對眾議院的運作構成了最大的危險。 領導層以及眾議院的立法產出與美國人民脫節的程度源於多久以前任何領導人都面臨真正競爭性的選舉。 如果沒有競爭,領導者只需要對其選民的觀點付出代價,而不是密切關注。

根據所有全國民意調查顯示,即使在今天,當對國會的不滿達到頂峰並且反現任熱情也很高時,在11月2000仍然會有關於25百分比的所有現任者將在沒有主要政黨挑戰者的情況下運行。

然而,關鍵問題是什麼? 新聞界發揮重要作用的兩年一度的欺騙行為? 是選票上的名字和有真正成功機會的對手之間的區別。 每個在小學或大選中都有紙質挑戰者​​的現任者都會反複評論“史密斯是一個嚴肅的挑戰者。他/她正在進行一場精彩的比賽。”

事實是,經驗豐富的在職人員非常清楚地知道代表真正威脅的挑戰者和那些只是在毫無意義的選票上傳球的人之間的區別。 在這種步行選舉中的所有現任者都使用Lou Holtz Bluff。

所有有經驗的現任者都知道一個骯髒的小事實? 大多數眾議院選舉在他們舉行之前超過六個月到一年。 有經驗的新聞界人士也知道同樣的事情,但他們不敢報導。 衝突賣報紙,讓人們看電視。 而這反過來又銷售汽車,啤酒和腋下除臭劑。 如果國會競選中沒有任何真正的衝突,那麼只要公眾沒有流行,就會發生虛假衝突。 這些是大膽的指控。 他們可以證明。

本文經許可摘錄。
©1994 Jameson Books,Inc.,Ottawa,IL。

文章來源

為什麼條款限制? 因為他們有來
作者:John C. Ar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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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John C. Armor是一位專攻憲法的律師,曾任政治學教授和作家。 這是他的第五本書。 他畢業於耶魯大學和馬里蘭大學法學院。 自從他的第一個美國最高法院代表獨立總統候選人尤金麥卡錫贏得1976以來,他繼續參與政治法案件。 他還是約翰安德森的法律顧問,他在1980中競選。 他在1990開始了這本書的研究,並獲得了博士學位。 美國大學政治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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