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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弗朗西斯最近被問及他對同性戀的看法。 他 據報導回复:
這(世界各地的法律將 LGBTI 人定罪)是不對的。 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是上帝的兒女。 上帝愛他們。 上帝陪伴著他們……譴責這樣的人是一種罪過。 將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定罪是不公正的。
這不是教皇弗朗西斯第一次表現出自己是一個 進步領袖 當涉及到同性戀天主教徒等問題時。
這是一個立場 激怒了 非洲大陸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高級主教和普通天主教徒。
其中一些天主教徒可能會爭辯說,弗朗西斯教皇處理 LGBTI 問題的方法是對聖經(或聖經)的誤解。 但是嗎?
聖經對基督徒特別重要。 當教會領袖提到“聖經”或“聖經”時,他們通常指的是“我們通過神學教義理解的聖經”。 我們的教會總是通過他們特定的神學視角來解釋聖經。
作為一名聖經學者,我建議那些使用他們的文化和神學來排斥同性戀者的教會領袖不要仔細閱讀聖經。 相反,他們允許父權制的恐懼扭曲它,試圖在聖經中找到支持排斥態度的證據文本。
聖經中有幾個例子強調了我的觀點。
上帝和鄰居的愛
在新約中發現的馬可福音記載耶穌三次進入耶路撒冷聖殿。 首先,他進行了短暫的訪問,並“環顧四周”(11:11).
第二次到訪時,他“趕出廟裡做買賣的人,掀翻兌換銀錢的桌子和賣鴿子的人的座位”(11:15). 耶穌特別針對那些剝削來到聖殿的人中最貧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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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第三次訪問中,耶穌在聖殿本身度過了相當長的時間(11:27-13:2). 他會見了所有的聖殿領袖,包括祭司長、法師和長老。 這些領導部門中的每一個都使用他們對聖經的解釋來排除而不是包含。
“普通人”(11:32 及 12:12) 認識到耶穌宣揚了包容的福音。 當他走過聖殿時,他們熱切地擁抱他。
In 地面12:24, 耶穌向撒都該人講話,他們是古代以色列的傳統大祭司,在聖殿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在那些與耶穌對峙的人中,他們代表了持守保守神學立場並以他們對聖經的解釋來排斥的群體。 耶穌對他們說:
這不就是你不明白聖經,不明白神的大能嗎?
耶穌認識到他們選擇以一種阻止以非傳統方式理解聖經的方式來解釋聖經。 因此,他們限制了上帝的能力,以不同於對他的傳統理解。 耶穌是說上帝拒絕成為撒都該人的專有財產。 跟隨耶穌的普通人明白他代表了對上帝的不同理解。
當耶穌後來遇到一個抄寫員時,這個包含的信息變得更加清晰(12:28). 在回答文士關於最重要的律法的問題時,耶穌總結了他福音的神學倫理:愛上帝和愛鄰舍(12:29-31).
包容,而不是排斥
那些將同性戀者排除在神的國度之外的人選擇無視耶穌,轉而求助於舊約——尤其是 創世記19,所多瑪和蛾摩拉城市的毀滅。 他們對這個故事的解釋是,它是關於同性戀的。 它不是。 它與款待有關。
故事開始於 創世記18 當三個訪客(上帝和兩個天使,以“人”的身份出現)來到 亞伯拉罕,一位希伯來族長。 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做了什麼? 他們熱情款待。
兩位天使隨後離開亞伯拉罕和主,前往 所多瑪(19:1) 他們在那裡遇到了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 羅得做了什麼? 他熱情款待。 用完全相同的語言解釋了兩個好客事件。
“所多瑪人”(19:4),正如聖經所描述的那樣,並沒有向這些偽裝的天使提供同樣的款待。 相反,他們試圖羞辱他們(和羅得 (19:9)) 威脅要強姦她們。 我們知道他們是異性戀,因為羅得為了保護自己和他的客人,把他的處女女兒獻給了他們 (19:8).
男性對男性的異性強姦是一種常見的羞辱行為。 這是冷漠的一種極端形式。 這個故事將極度好客(亞伯拉罕和羅得)與所多瑪人的極度冷漠形成對比。 這是一個包容而非排斥的故事。 亞伯拉罕和羅得包括陌生人; 所多瑪人排斥他們。
穿著基督
當面對耶穌包容的福音和仔細閱讀所多瑪的好客故事時,那些反對教皇弗朗西斯方法的人可能會跳到其他經文。 為什麼? 因為他們有宗法議程,並且正在尋找任何可能支持他們立場的經文。
但他們使用的其他經文也需要仔細閱讀。 利未記18:22 及 20:13例如,它不是關於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同性戀”——同性之間的關懷、愛和性關係。 這些經文是關於跨越純潔(潔淨與不潔淨)和種族(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界限的關係。
In 加拉太書3:28 在新約中,使徒保羅渴望一個基督徒社區:
不再有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有奴隸或自由人,不再有男性和女性;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合而為一了。
保羅將他的神學論點建立在猶太人與希臘人的區別上,但隨後將其擴展到無奴隸的區別和男女區別。 基督徒——無論他們屬於哪個教會——都應該跟隨保羅並將其擴展到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區別。
我們都“披上基督”(3:27):上帝只看到基督,而不是我們不同的性取向。
關於作者
杰拉爾德韋斯特, 聖經研究高級教授, 誇祖魯 - 納塔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