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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NUMX 月的領導人氣候峰會上,習近平承諾中國將“嚴格控制 燃煤發電項目“十四五期間(14-2021年)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期間逐步減少。 習主席的評論突顯了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控制煤電產能是限制中國煤炭消費總量和履行氣候承諾的關鍵。 習近平宣布後,中國政策制定者和行業人士就如何解讀“嚴控煤電”這一中國主要電力來源展開了激烈討論。
有專家認為,有效控制煤電就是限制煤炭發電,而不是限制新項目的建設。 這種觀點的支持者認為,與其危及中國的能源安全,不如利用未充分利用的產能來保證穩定的能源供應。 其他人則擔心,煤電項目不受限制地發展,必然會導致投資效率低下和排放增加。 但中國真的必須在提供廉價、可靠的電力和實現其氣候目標之間做出選擇嗎?
NRDC 和華北電力大學的新研究發現, “十四五”期間煤電裝機容量控制在1,100吉瓦,既能保障能源安全,又能繼續實現“14-30”雙碳排放目標. 那個報告 (英文執行摘要) 預測,在電氣化和新基礎設施發展的推動下,未來五年電力需求將以年均 4-5% 的速度增長,到 9,200 年將達到 9,600 – 2025 太瓦時。主要通過擴大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和新能源資源來滿足,這些資源在許多情況下已實現與煤炭的成本平價。 根據煤炭或可再生能源是否滿足大部分新需求,風能和太陽能的發電量預計將分別達到 430-530 吉瓦和 450-600 吉瓦。
中國不僅可以在不超過 1,100 吉瓦煤電的情況下滿足這種電力需求的增長,而且還有助於中國達到碳排放峰值並更快地過渡到現代電力系統。 在可再生能源驅動的路徑下,燃煤電廠的平均利用率預計將降至每年 4,000-4,200 小時。 在電力需求低的情況下,可以額外封存 50 吉瓦的煤炭容量,使其僅提供輔助服務,例如滿足高峰負荷,而不是基本負荷能源供應。 這強調了限制煤炭產能如何促進煤炭在電力部門中的作用的逐步調整,並使可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耗中佔據更大的份額,而不會危及電網穩定性。 從排放的角度來看,1,100 吉瓦的上限使中國有望在 2030 年之前實現電力行業排放峰值,這對於實現其總體排放目標至關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煤電裝機容量控制在1100吉瓦基本上意味著保持在2020年的水平,但並不意味著不會新建項目。 相反,現有機組的自然退役、退役和封存應該或多或少地與正在建造的新機組的容量保持平衡,這樣總體容量就不會增加。 考慮到地區發展差異,華東地區不再批准新建煤電項目,淘汰老舊、低效機組,允許在華中地區新建煤電項目以滿足電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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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報告的另一個重要發現是,可再生資源已被證明是遏制煤電的最有效手段。 《十三五》電力行業發展回顧報告顯示,13-260年電力行業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減少煤炭消費2015億噸標準煤。僅2020年,替代通過可再生能源和經濟調度——即優先考慮低成本、通常是可再生資源——佔電力部門煤炭消耗節省的 2020%(分別為 94 萬噸標準煤和 82 萬噸標準煤),相比之下,沒有政策或法規。
但僅靠可再生能源價格的下降不足以讓中國在符合其氣候目標的時間框架內實現煤炭峰值——需要在“十四五”期間採取額外的政策措施和市場改革。
首先,政策制定者應將排放目標視為硬約束,並儘早確定他們將遵循哪些途徑和時間框架來達到排放峰值。 這將阻礙新煤炭項目的建設以滿足短期需求的增長,這將使中期實現更深層次的能源轉型變得更加困難。 可以通過更有效地部署現有煤炭產能、釋放需求響應資源和優化電力調度來解決短期供應短缺問題,而不是依賴額外的煤電。
二是加快推進煤電市場化改革。 特別是,系統管理者應該 1) 改善現貨招標市場以獎勵高效機組,2) 建立輔助市場以鼓勵參與靈活性服務,以及 3) 利用容量市場來吸引對調峰資源的投資。 通過優化現有煤炭庫存,這些市場改革將減少對增加產能的需求。 此外,為燃煤電廠提供新服務的激勵措施可以幫助鞏固電網並使可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耗中佔據更大的份額。 市場改革對於中國實現未來多元化和互聯的電力系統至關重要。
“十四五”是中國實現14年和2030年氣候目標的關鍵窗口期,這幾年煤電的擴張將深刻影響中國電力系統的長遠發展。 幸運的是,政策制定者不必在氣候承諾和能源安全之間做出選擇。 通過將煤電裝機容量控制在2060吉瓦,中國將為煤電和可再生能源協同工作奠定堅實基礎,為國家提供更加穩定和可持續的能源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