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美國強制投票的案例

選舉在加強民主方面發揮著獨特的作用,投票是這一進程的關鍵部分。 這就是為什麼新的研究通過強制投票為普遍參與提供理由的原因。

儘管在2018美國中期選舉期間選民投票率增加,但大約一半的合格選民沒有在選舉日投票。

為了增加選舉投票率,一些學者建議在美國進行強制投票。 然後美國將加入澳大利亞,比利時和巴西等國,這些國家都需要普遍參加全國選舉。

在發表的一篇文章 美國政治科學雜誌作者,斯坦福大學政治學家埃米莉·查普曼(Emilee Chapman)以現有獎學金為基礎,為強制性投票提供理由。 她認為投票是一個特殊場合,讓所有公民向民選官員展示他們在政府決策方面都是平等的。

投票適合所有人

查普曼說:“強制投票的想法是傳達了每個人的聲音都是預期和重視的想法。” “它確實提供了這種全社會的信息:民主中沒有政治階層這樣的東西。 投票是適合所有人的,包括特別是社會邊緣的人。“

查普曼說,如果每個人都投票,它會提醒公職人員他們對所有公民負責 - 而不僅僅是最直言不諱和最活躍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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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投票的想法是,它傳達了每個人的聲音都是預期和重視的想法。”

查普曼表示,公民參與投票的機會很多:公民可以向代表請願,向競選活動捐款,甚至自己擔任公職。 但她說,強制投票是確保每個人參與政治決策的最簡單方法。

“當你有這些時刻讓人們知道他們將被要求作為公民參與時,它有助於減少試圖弄清楚他們作為一個公民的角色的方式所帶來的摩擦 - 特別是考慮到政府的複雜程度和影響政策的方法很多,“查普曼說。 “我認為人們通常很難弄清楚如何有效地聽到他們的聲音。”

看看澳大利亞?

由於美國各地的中期比賽非常緊張,投票的動機很高,公民責任感很強。 但如果需要投票,一些懷疑論者擔心公民將不再為這些內在原因投票,而是出於害怕受到懲罰而投票。

為解決這一問題,查普曼指出澳大利亞是一個自1924以來在全國大選中進行強制投票的國家。 根據查普曼在該報中提到的一項調查,87百分比的澳大利亞人表示,如果不需要,他們“可能”或“絕對”仍然會投票。

無論是否有法律,澳大利亞人仍希望投票的原因是什麼? 查普曼表示,政府能夠通過採取溫和的方式來懲罰非選民,從而抵消任何對報復的恐懼。 她說,這對投票持積極態度。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實施最有效的強制性投票制度之一,但即使在那裡,也很容易找到非投票的理由,並且不會追究許多無理由棄權的案例,”查普曼在論文中說,並指出只有四分之一澳大利亞的非選民實際上要支付罰款。

“鑑於執法率低,澳大利亞似乎有可能實現高參與率,因為澳大利亞人認為法律反映了投票的道德責任。 人們不會因為害怕受到懲罰而不服從,“她說。

不是'一站式解決方案'

一些強制投票的批評者認為,它會將不知情的選民引入選民,他們認為這會導致選舉結果不能代表公眾輿論。 但根據查普曼的說法,支持這一說法的證據含糊不清。

她說,此外,當只有對政治感興趣的人投票時,可能會出現其他挑戰。

“如果你允許選民只限於那些已經對政治感興趣的人,並要求他們提供意見,那麼你只會有那些已經擁有很多社會權力並且熟悉什麼的人。使用這種力量可以為他們做到,“查普曼說。 她說,官員們有動力優先考慮可能選民對非選民的擔憂。 “結果,你會看到公眾對利益的真正區別。”

其他批評者也認為,強迫公民投票限制公民自由:人們應該自己決定如何行使公民權。 換句話說,投票權也是不投票的權利。

“投票權是基於我們需要共同做出公共決策的想法,”查普曼說。 “我認為,有一種趨勢是將投票作為一種表達形式而不是參與集體決策。 那是非常不同的行為。“

一旦這兩個想法被解開,查普曼說,有辦法構建一個不會違反批評者提出的公民自由的製度。 例如,可能存在宗教豁免,正式棄權,或者只是為不喜歡任何候選人的選民選擇“以上都不是”的選項。

但正如查普曼警告的那樣,強制投票不應被視為解決民主問題的一站式解決方案。 她對任何實施的障礙都是切合實際的。 例如,需要一個安全的系統來保持選民卷的最新狀態,並且需要簡化註冊。

還存在阻礙某些人群投票的物質障礙。 例如,無家可歸者通常無法滿足投票所需的居住要求。 查普曼說,無論投票是否強制,都存在這些障礙。

她說:“民主改革是我們應該真正維持的一個重要的民主價值觀,而不僅僅是認為只有機會才能投票。”

資源: 斯坦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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