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稱殼牌的減排努力“相當無形”。 SHUTTERSTOCK
三大全球化石燃料巨頭剛剛因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行動不足而受到令人尷尬的指責。 從總體上看,事態發展表明法院和沮喪的投資者越來越願意強迫公司迅速減少其二氧化碳污染。
一家荷蘭法院命令荷蘭皇家殼牌公司削減其溫室氣體排放量,雪佛龍公司 61% 的股東支持一項迫使該公司也這樣做的決議。 在對埃克森美孚的不滿中,一家激進的對沖基金贏得了公司董事會的兩個席位。
週四在澳大利亞取得了一系列勝利之後 法庭決議 聯邦環境部長在決定是否批准新煤礦時,有責任照顧年輕人,避免氣候變化對他們造成人身傷害。
法院的裁決尤為重要。 法院通常不願干預被視為最好留給決策者的問題。 這些最近的判決以及其他判決表明,法院更願意審查企業的減排情況,並且——在荷蘭法院的案例中——命令他們做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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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告“不可逆轉的後果”
在 世界第一的裁決, 海牙法院 有序 石油和天然氣巨頭殼牌到 45 年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 2030%,相對於 2019 年的水平。 法院指出,殼牌沒有到 2030 年的減排目標,其到 2050 年的政策“相當無形、未定義和不具約束力”。
此案是由氣候活動家和人權組織提起的。 法院認定二氧化碳排放導致的氣候變化“具有嚴重且不可逆轉的後果”,並威脅到人類的“生命權”。 它還發現殼牌對其客戶和供應商產生的所謂“範圍 3”排放負責。
雪佛龍的不滿涉及投資者的反抗。 一些 61% 的股東 支持一個 解析度 呼籲雪佛龍大幅減少因使用其石油和天然氣而產生的範圍 3 排放。
上週,埃克森美孚的股東之一 世界上最大的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者,被迫進行戲劇性的管理重組。 一個激進的對沖基金,引擎一號, 韓元 兩個,可能是三個,在公司的 12 人董事會中佔有一席之地。
1號發動機 明確鏈接 埃克森美孚 經濟表現參差不齊 未能投資低碳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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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氣候的股東團結起來
由於人類活動導致 地球大氣變暖,大型化石燃料公司面臨越來越大的行動壓力。
A 僅 20 家公司 向大氣排放了 493 億噸二氧化碳和甲烷,主要來自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的燃燒。 這相當於自 35 年以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1965%。
股東——許多人擔心氣候變化的財務風險——正在領導企業問責制。 這 氣候行動100 + 倡議是一個領先的例子。
它涉及 400 多名管理著超過 35 萬億澳元資產的投資者,他們與公司合作減少排放,改善治理和與氣候相關的財務披露。 類似動作 在世界範圍內不斷湧現。
澳大利亞的股東也 加強參與 與公司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去年,有關氣候變化的股東決議被提 Santos 及 伍德賽德。 雖然這兩項決議都沒有獲得通過所需的 75% 的支持,但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率——分別為 43.39% 和 50.16%。
2021 年 XNUMX 月,力拓 成為第一個 澳大利亞董事會 公開支持 關於氣候變化的股東決議,隨後通過 99%支持.
訴訟趨勢
迄今為止,企業污染者是否可以依法強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 雖然化石燃料公司面臨著一系列 氣候訴訟 在美國和歐洲,法院經常以程序為由駁回訴訟請求。
對政府提起的訴訟更為成功。 例如,在 2019 年,荷蘭最高法院確認政府有 法律責任 以防止危險的氣候變化。
反對殼牌的決定意義重大,它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即企業可以為溫室污染承擔法律責任。
殼牌以前有 爭論 它只能通過縮小業務來減少絕對排放量。 最近的案例凸顯了這些公司可能不得不迅速找到新的收入形式,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
我們不太可能在澳大利亞看到相同的訴訟,因為我們的法律與荷蘭的法律不同。 但殼牌案象徵著氣候訴訟正在挑戰企業污染者的更廣泛趨勢。
這包括週四裁決的涉及年輕人反對公司煤礦擴張的案件,以及澳大利亞的案件 更大程度的披露 企業、銀行和養老金基金的氣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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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就在眼前
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經常吵架 範圍 3 排放 不是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無法控制客戶如何使用他們的產品。 殼牌的調查結果和股東對雪佛龍的訴訟表明,這一主張在未來可能對法院或股東幾乎沒有影響。
殼牌案也可能在全球掀起一場山寨訴訟。 在澳大利亞, 法律專家 注意到了轉折潮,並且 警告 未能就氣候變化採取行動的董事面臨訴訟只是時間問題。
顯然,一場巨變即將來臨,企業將被迫對氣候危害承擔更大的責任。 這些最近的事態發展應該為澳大利亞和世界各地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炭公司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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