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使最高法院的人格更好:公司實現國家製 

違反本地業務的貿易規則? 最新的洩漏表明TPP會做到這一點以及更多。

洩露的文字充滿了濃厚的法律術語。 但仔細閱讀使其公司議程清晰明了。 

關於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PP)的秘密談判即太平洋沿岸的12國家的貿易和投資協議即將結束,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將很快向美國國會提交最終協議以供批准。

下面是懸崖說明用簡單的英語。

據推測,他會敦促這筆交易通過 他的政府一直提出的同樣未經證實和誤導性的主張:TPP將支持美國製造出口,強制執行基本勞工權利,促進強有力的環境保護,並幫助小企業。

但新洩露的文件掩蓋了這些說法。 跨太平洋夥伴關係的文本由若干章節,其中最重要的是對投資之一。 三月25, 維基解密公佈的2004年1月20該章的保密草案。 該草案包含的說明表明它將僅在“生效四年後......或者,如果沒有協議生效,將在談判結束後四年內解密”。

洩露的章節快速閱讀使它清楚為什麼TPP贊助商已經竭盡全力,以保持談判的秘密。 該文件證實反對者聲稱,TPP是一個公司的權利的協議,旨在促進美國就業的出口,允許公司起訴政府為制定勞工和環境的保護,使其非法的政府青睞本土企業,推進殖民各國經濟受全球性公司和金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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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本章一樣有問題,我們可以感謝它是公開的。 現在需要了解所有法律術語的含義。

洩露的文件包括許多技術細節,只有貿易律師才能辨認。 以下是簡單英語的Cliffs Notes。

1。 禁止偏袒當地所有權

讓我們從投資章節開始,介紹TPP成員國應如何對待外國投資者:

每一締約方[國家]應給予另一締約方的投資者不低於其在類似情況下對其自身投資者在建立,獲取,擴大,管理,實施,經營和銷售或其他處置方面的約束的待遇。在其領土上的投資。

換句話說,上述段落意味著簽署國放棄了有利於國內所有權和對土地,水域以及其他對其人民生活和福祉至關重要的生產性資產和服務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權利。

12國家進一步放棄了支持當地企業,公司,合作社或公共企業的權利,這些企業致力於為當地的工作,產品和服務提供良好的服務。 相反,他們必須給予全球公司同等或更好的待遇,而這些公司只是為了獲取利潤。

2。 必須支付公司以停止污染

另一項規定限制哪些成員國可以就企業投資做:

任何締約方均不得通過相當於徵用或國有化(“徵收”)的措施直接或間接地對有擔保投資進行徵收或國有化,但下列情況除外:(a)出於公共目的; (b)以非歧視的方式; (C) 支付及時,充分和有效的補償 [重點補充] ......; (d)按照適當的法律程序。

這條規定可能聽起來合理,直到你看一下章節對“投資”的定義,其中包括“對收益或利潤的期望。”這個奇怪的定義意味著如果一個國家剝奪公司預期的利潤,公司可以起訴簽約國。通過頒布禁止公司銷售有害產品,破壞環境或剝削工人的法律。 本章中的其他語言清楚地表明,這適用於各級政府的行動。

換句話說,TPP中的一個國家完全有權阻止外國公司傷害其人民和環境 - 但前提是該國賠償公司不傷害他們的費用。

類似的規定已經出現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的書籍中。 根據 公共公民的貿易觀察,

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下提起的投資者國家案件中,外國公司迄今為止已經贏得了超過1000萬美元的納稅人資金。 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目前正在申請的360索賠中,要求總額超過10億美元,所有這些都涉及環境,能源,土地使用,金融,公共衛生和運輸政策 - 而非傳統貿易問題。

3。 三位律師將決定誰在秘密法庭中是正確的

洩露的章還介紹了如何分歧將得到解決:

除非爭議各方另有協議,否則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一名仲裁員由各爭議雙方任命,第三名仲裁員為仲裁員,由爭議雙方協議任命。

仲裁員是私人律師誰不問責的選民。 它們由TPP有權責令無限公共補償受損的投資者們。 訴訟和仲裁庭成員的身份是機密,並將所得的決定不受任何國家的司法系統的審查。

根據 “紐約時報”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法庭,其上在TPP的那些建模, 甚至有顛覆國家法院的判決的權力 - 包括美國最高法院。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學教授約翰·埃切維里亞(John D. Echeverria)稱,這種解決糾紛的方法“是美國司法獨立的最大威脅,沒有人聽說過,甚至更少人理解”。

4。 投機資金必須保持自由

另一項規定禁止限制貨幣從一個國家流向另一個國家:

每一締約方應允許所有與承保投資有關的轉讓自由而無延遲地進出境內。 ...

表格可能包括以下投資:(a)企業; (b)股份,股票和其他形式的股權參與企業; (c)債券,債券,其他債務工具和貸款; (d)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工具。

因此,TPP保証投機者通過操縱匯率和金融市場來破壞國家經濟穩定的權利,而不受國家政府的干擾。

在這樣做的時候,TPP條限制有利於投資投機強大,穩定和生產國家經濟權利的國家政府。

5。 公司利益來自國家利益

另一段確保公司不必承擔服務於其經營所在國家的人民的利益:

任何締約方均不得......強加或執行任何要求或強制執行任何承諾或承諾:(a)出口特定級別或百分比的商品或服務; (b)達到國內內容的特定水平或百分比; (c)購買,使用或優先購買在其境內生產的貨物,或向其境內的人購買貨物。

文章繼續與另外六個條款,它們共同的要求,外國投資者任何義務擔任東道國的人民或國家利益禁止政府。

12國家將放棄支持本地企業的權利

奧巴馬政府官員說,以公平的競爭環境對美國公司海外經營業務的需要這些規定。 這就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什麼是美國公司?

政策研究所 報導說, 美國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在海外持有2.1萬億美元的利潤,以避免向美國政府納稅。 其中包括微軟,谷歌,蘋果,通用電氣,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龍等高利潤公司。 人們想知道我們應該在什麼基礎上考慮這些跨越全球,避稅,出口的公司是美國人。

在TPP的批准意味著犧牲我們的民主和權利管理我們的市場和資源為公眾利益。 而對於什麼收穫? 為了確保為企業,它們聲稱,只有當方便,利用已簽署同樣的協議惡毒的人民和其他國家的資源,一個美國身份權。

這篇文章最初出現在 是! 雜誌

科廷大衛David Korten是聯合創始人兼董事會主席 YES!雜誌,共同主席 新經濟工作組,總統 生活經濟論壇,政策研究所的副研究員,羅馬俱樂部的成員。 他的書包括國際暢銷書 當公司統治世界,這將在六月20更新2015th週年紀念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