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分享:石油和天然氣鑽井商如何避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唐·費斯納 (Don Feusner) 在賓夕法尼亞州北部 370 英畝的土地上飼養奶牛,直到他無法再通過農業盈利。 然後,在 60 歲時,他賣掉了除幾輛安格斯之外的所有車輛,並打算靠在土地上開採天然氣獲得的錢過上舒適的退休生活。

這看起來很有希望。 他在租約上鑽的兩口井正好是馬塞勒斯頁岩所能提供的最佳位置——湧出數千萬立方英尺的天然氣。 去年 8,506 月,他收到了一張 XNUMX 美元的支票,用於支付一個月的天然氣費用。

然後在四月的一天,福斯納撕開他的特許權使用費信封,發現雖然他的油井仍在生產相同數量的天然氣,但現金的湧出速度已經放緩。 他的目光順著頁面向下掃到底部的每月餘額:1,690 美元。

為他打井的切薩皮克能源公司扣留了福斯納近 90% 的收入份額,用於支付未具體說明的“採集”費用,並且沒有解釋原因。

“他們說幾年後你將成為百萬富翁,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福斯納說。 “我想我們應該接受他們想要給我們的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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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每個簽署租賃協議以允許鑽探公司從其土地上獲取資源的土地所有者一樣,福斯納也應從所生產的產品中抽取一部分,稱為特許權使用費。

1982 年,聯邦政府通過了一項法律,規定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不得低於其租賃石油和天然氣銷售額的 12.5%,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努力,旨在防止人們受到石油工業的欺騙。

從賓夕法尼亞州到北達科他州,允許大規模新鑽探的一個有力論據是,特許權使用費將使當地土地所有者致富,從而提振美國中心地帶和農村地區的經濟。 由於全國大約 30% 的鑽探活動是在聯邦土地上進行的,這種繁榮也應該可以填滿政府的金庫。

在過去的十年裡,全國各地簽署了無數的租約,數十萬口井被埋入新能源礦藏中。

但 ProPublica 的一項調查發現,石油公司對成本和其他數據的操縱導致私人和政府土地所有者無法獲得數十億美元的特許權使用費。

對租賃協議、政府文件和數千頁法庭記錄的分析表明,這種少付款的現像很普遍。 成千上萬像福斯納這樣的土地所有者所獲得的收入遠遠低於他們根據其土地上生產的天然氣或石油的銷售價值所預期的水平。 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幾乎沒有得到任何報酬。

在許多情況下,專門從事生產會計的律師和審計師告訴ProPublica,能源公司正在使用複雜的會計和業務安排來從資源銷售中獲取利潤,並增加向土地所有者收取的費用。

扣除費用本身就存在爭議,並被認為對土地所有者不公平,但許多租約是允許扣除費用的,其中一些租約是在土地所有者完全理解其含義的情況下簽署的。

但一些公司扣除了天然氣運輸和加工費用,即使租賃中包含明確禁止此類扣除的條款。 在其他情況下,根據法庭文件和 ProPublica 獲得的文件,他們扣留資金,沒有對其他未經授權的支出做出解釋,也沒有告訴土地所有者這筆錢被扣留。

大量的燃料根本沒有被出售——公司自己用它來為處理天然氣的設備提供動力,有時是在遠離鑽探土地的設施上。 在俄克拉荷馬州,切薩皮克公司從向土地所有者(油井的共同所有者)付款中扣除了營銷費用,儘管這些費用歸其自己的子公司(一家名為切薩皮克能源營銷公司)的管道公司所有。 土地所有者聲稱這些費用是以較低銷售價格的形式掩蓋的。 法院裁定該公司有權收取費用。

諸如此類的成本通常只記錄在能源公司之間的私人交易中,並且幾乎從未向土地所有者詳細說明。

俄克拉荷馬大學法學院石油、天然氣和自然資源領域尤金·昆茨 (Eugene Kuntz) 主席歐文·安德森 (Owen Anderson) 表示:“要弄清楚計算是如何完成的,你很可能必須提起訴訟並通過證據披露”。特許權使用費糾紛專家。 “我不知道有哪個州需要如此程度的披露。”

為了保持較低的特許權使用費,公司有時會設立子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以較低的價格向其出售石油和天然氣,只有在子公司轉售時才能收回資源的全部價值。 特許權使用費通常基於初始交易。

在其他情況下,公司通過賬外服務交換服務,向土地所有者隱瞞資源的全部價值。 例如,在 2003 年路易斯安那州發生的一起案件中,現為阿納達科石油公司 (Anadarko Petroleum) 所有的克爾·麥吉 (Kerr McGee) 以其價值的一小部分出售石油,並按折扣金額向政府支付特許權使用費,這是一種營銷服務貿易安排計入現金流量表。 聯邦政府提起訴訟,並勝訴。

政府擁有一系列工具來打擊特許權使用費支付不足的問題。 內政部有規定允許扣除哪些費用。 它還聘請了一家審計機構,雖然遠非完美,但自 2011 年以來,該機構已發現十多起鑽探者在特許權使用費方面“故意”欺騙政府的案例。內政部自然資源收入辦公室發言人說在過去三十年裡,政府從此類案件中收回了超過 4 億美元的未付費用。

然而,對於私人土地所有者來說,這樣的保護機制很少,他們在沒有監管監督的情況下簽訂協議,並且必須自掏腰包支付審計或挑戰能源公司的費用。

ProPublica 多次嘗試聯繫切薩皮克能源公司撰寫本文。 該公司通過電子郵件拒絕回答任何有關特許權使用費的問題,也沒有回复隨後提交的詳細問題。 領先的行業貿易組織美國石油協會也拒絕對土地所有者的少付指控發表評論,稱個別公司需要對具體索賠做出回應。

安德森承認,許多土地所有者在不了解合同含義的情況下簽訂了合同,並表示,他們應該在與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簽署協議之前進行盡職調查。

“公司的職責是為股東賺錢,”安德森說。 “公司在特許權使用費上節省的每一分錢對於股東來說都是一分錢的利潤,那麼他們為什麼不應該盡力節省向特許權使用費所有者支付的每一分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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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向上流過福斯納莊園的井口,繞幾圈,然後通過一個測量其體積的儀表。 然後,它流入由多個管道輸送的較大管道,這一過程被業界稱為“聚集”。 混合氣體可能會一起被壓縮或加工,以提高最終銷售的氣體質量,然後進入更大的管道網絡,該管道延伸數百英里到達終點,在那里天然氣被出售並最終分配給消費者。

管道的每個部分都由不同的公司擁有和管理。 這些公司從切薩皮克購買天然氣,但不對福斯納負責。 他們在最低限度的監管監督下運營,並與油井運營商(在本例中為切薩皮克)簽訂了銷售合同,合同條款是私人的。 在切薩皮克去年冬天出售其管道公司之前,這些管道一直歸其自己的子公司所有。

與許多特許權使用費糾紛一樣,目前尚不清楚福斯納的付款應基於哪個銷售點——最後一次在公開市場上的銷售還是較早的託管權變更。 同樣不清楚向福斯納收取的費用是在銷售點之前還是之後發生的,或者到底哪些流程屬於“收集”一詞。 該術語的定義會有所不同,具體取決於詢問的對象。 切薩皮克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拒絕透露該公司如何定義聚會。

使事情變得更加複雜的是,天然氣本身的權利通常被分割成股份,有時是在多達六家公司之間,並且經常進行交易。 福斯納最初與一家小型鑽井公司簽署了一份租約,該公司將租約權出售給切薩皮克。 切薩皮克將其租賃權的一部分出售給挪威國家石油公司,該公司目前擁有福斯納地產生產的天然氣約三分之一的權益。

切薩皮克和挪威國家石油公司向他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並單獨核算費用。 挪威國家石油公司在計算福斯納的特許權使用費時不會扣除任何費用,可能是因為它對允許的費用有不同的解釋。

“挪威國家石油公司的政策是仔細審查每一項租約,並且僅在租約和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進行後期製作扣除,”公司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我們從切薩皮克獲取實物生產,我們對他們如何解釋租賃沒有任何意見。”

一旦天然氣生產出來,一系列不透明的交易就會影響銷售的核算方式以及收益如何分配給每個有權獲得份額的人。 監管鍊和股份分割是如此復雜,即使是該國最好的法務會計師也很難理解能源公司的賬簿。

福斯納的租約並未賦予他審查切薩皮克與其合作夥伴的合同或核實該公司向他報告的銷售數據的權利。 賓夕法尼亞州——儘管它最近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在特許權使用費報表中列出扣除總額——但沒有法律規定需要在什麼時候設定銷售價格,以及哪些費用是合法的。

對特許權使用費的擔憂已開始引起州立法者的注意,他們於六月就該問題舉行了聽證會。 一些人承認有必要澄清該州的最低特許權使用費保證,但到目前為止,這還沒有發生。

“如果你有一個從井口到燃燒器尖端不透明的系統,並且你隱藏在機密性後面,那麼你就有一些東西需要隱藏,”全國特許權所有者協會 (NARO) 的執行董事傑里·西蒙斯 (NARO) 是代表私營企業的首要組織。美國的土地所有者在 2009 年接受 ProPublica 採訪時說道。 西蒙斯近日表示,他的觀點沒有改變,但拒絕再次接受采訪。 “監管機構不知道這個國家天然氣產量的想法是荒謬的。”

由於許多爭議都歸結為合同語言的解釋,公司經常尋求法院的澄清。 到目前為止,賓夕法尼亞州尚未發生多少爭議的特許權使用費案件,但在 2010 年,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 Kilmer v. Elexco Land Services 規定,該州的最低特許權使用費保證適用於計算費用之前的收入,並且在租約允許的情況下,能源公司可以自由地追回這些特許權使用費的扣除額。

賓夕法尼亞州的土地所有者表示,從那時起,切薩皮克一直在從他們的支票中扣除更多款項。 (該公司沒有回應有關此事的問題。)1月份,Feusner對切薩皮克出售的天然氣的有效特許權使用費不到XNUMX%。

Paul Sidorek 是一名會計師,代表賓夕法尼亞州東北部約 60 名土地所有者,他們通過鑽探獲得特許權使用費。 他本人也是一名土地所有者——2009 年,他租賃了 145 英畝土地,該租約最終被賣給了切薩皮克。 Sidorek 深知其他人遇到的麻煩,因此通過談判獲得了 20% 的特許權使用費,並確保他的租約明確規定不得從出售其地產上生產的天然氣中扣除任何費用。

但現在,西多雷克說,切薩皮克從他的特許權使用費中扣除了高達 30% 的費用,並將其歸因於“收集”和“第三方”費用,這一金額每年總計約 40,000 萬美元。

“現在特許權使用費正在流動,有些人只是將其視為一種祝福,並說我們不在乎切薩皮克做什麼,這是我們以前不會有的錢,”西多雷克說。 但他已經提起訴訟。 “我想我可以給我的孫子提供一流的教育,而切薩皮克認為他們沒有資格接受這樣的教育,所以我接受了。”

土地所有者、律師、立法者甚至一些能源行業團體表示,切薩皮克因其令人困惑的會計核算以及從賓夕法尼亞州土地所有者的特許權使用費中扣除大部分費用而脫穎而出。

“他們有一種做殘酷生意的文化,”全國版稅所有者協會賓夕法尼亞州分會主席傑基·魯特說。

切薩皮克沒有回答其方法是否與其他公司不同的問題。

魯特和其他人報告說,他們與賓夕法尼亞州其他經營油井的公司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並表示,扣除額(如果確實發生的話)是適度的。 挪威國家石油公司在切薩皮克多個油井中擁有權益,該公司並未扣除其在許多相同租賃中所佔份額的任何費用。 該公司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始終尋求以公平的方式與我們的租戶打交道。”

幾位土地所有者表示,不僅使用同一天然氣“收集”網絡的公司之間的扣除額不同,銷售價格也不同。

例如,在西多雷克的特許權使用費報表中,切薩皮克和挪威國家石油公司披露了通過同一系統輸送的相同天然氣的銷售價格存在顯著差異。

“如果挪威國家石油公司能夠持續以多出 25 美元的價格出售天然氣,而切薩皮克聲稱自己是該國最大的生產商,那麼為什麼他們不能在同一天以與挪威國家石油公司相同的價格出售相同的天然氣呢?” 西多雷克想知道。

他認為切薩皮克正在向其曾經擁有的一家管道公司提供折扣。 切薩皮克沒有回應有關價格差異的問題。

切薩皮克可能是賓夕法尼亞州土地所有者憤怒的焦點,但全國各地數千名土地所有者對許多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提出了類似的投訴。

在 ProPublica 審查的數十起集體訴訟中,土地所有者聲稱他們無法理解從付款中扣除的費用,或者公司隱瞞了費用

公開交易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還披露了與特許權使用費糾紛相關的和解和判決,這些糾紛的總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

2003年,陪審團發現埃克森美孚欺騙了阿拉巴馬州的特許權使用費,並命令該公司支付近103億美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外加11.8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上訴後,懲罰性賠償被減少至 3.5 億美元,並於 2007 年被州最高法院取消。)

2007年,陪審團命令切薩皮克的一家子公司因欺騙西弗吉尼亞州的一類租客而支付404億美元,其中包括270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2010 年,陪審團裁定殼牌公司隱藏了一口多產油井,然後在尋求特許權使用費時故意誤導土地所有者,殼牌公司因此受到 66 萬美元的判決,其中包括 52 萬美元的懲罰性罰款。 上訴後維持原判。

由於各個租賃協議的語言差異很大,有些可以追溯到近 100 年前,因此許多關於扣除的分歧都歸結為對合同語言的不同解釋。

然而,在賓夕法尼亞州,法院在如何解讀租約方面鮮有先例,並且有興趣提起訴訟的土地所有者面臨著巨大的障礙。

賓夕法尼亞州的律師表示,他們的許多客戶的租約不允許土地所有者審計天然氣公司以核實其賬目。 即使被允許進行此類審計的土地所有者也可能需要花費數万美元才能完成。

律師表示,當審計發現差異時,賓夕法尼亞州的許多租約都要求土地所有者提交仲裁——這是另一個可能花費數万美元的詳盡程序。 仲裁條款還可能使土地所有者更難加入集體訴訟,在集體訴訟中,個人可以集中資源並獲得足夠的影響力來對抗該行業。

“他們基本上是在挑釁你起訴他們,”賓夕法尼亞州圖克漢諾克的律師亞倫·霍萬(Aaron Hovan)說,他代表有特許權使用費問題的土地所有者。 “你需要有一個非常好的案例來完成所有這些,然後你肯定會輸。”

所有這些障礙都必須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四年訴訟時效內清除。 土地所有者如果意識到自己多年來一直被少付工資,或者從生病的父母那裡繼承了租約,但從未費心檢查他們的報表,那麼他們只是運氣不佳。

即使一家天然氣公司被發現在賓夕法尼亞州少付特許權使用費,它也不必擔心。 它只欠最初應該支付的金額; 與俄克拉荷馬州和其他州不同,賓夕法尼亞州法律不允許對未付特許權使用費收取任何額外利息,並為贏得懲罰性處罰設定了非常高的門檻。

“他們只是等著看誰挑戰他們,他們保留他們所保留的,他們放棄他們失去的,”NARO 分會主席魯特說。 “這樣做可能只是他們商業決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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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初發表於 ProPubl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