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使用她的智能手機
上網通常涉及放棄一些隱私,許多人開始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他們的數據將在未經他們明確同意的情況下被收集和使用。 (存在Shutterstock)

智能手錶 和冥想應用程序到數字助理和社交媒體平台,我們每天都與技術互動。 其中一些技術已經 成為我們社交和職業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許多科技公司收集和使用我們的個人信息,以換取對其數字產品和服務的訪問權。 他們使用這些信息來預測和影響我們未來的行為。 這種 監督資本主義 可以採取以下形式 推薦算法, 有針對性的廣告和 定制體驗.

科技公司聲稱這些個性化的體驗和好處增強了用戶的體驗,但是 絕大多數消費者對這些做法不滿意,尤其是在了解了他們的數據是如何收集之後。

“數字辭職”

公共知識缺乏 當談到如何收集數據時。 研究表明,公司既培養了順從感,又培養了順從感。 利用這種不識字的情況 規範最大限度收集數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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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的事件 劍橋分析公司 大規模政府監督的醜聞和揭露 愛德華·斯諾登 照亮數據收集實踐,但他們讓人們無能為力,並辭職,他們的數據將在未經他們明確同意的情況下被收集和使用。 這就是所謂的 “數字辭職”.

Facebook的標誌
2022 年,Facebook 的母公司 Meta 同意支付 725 億美元,以了結一項涉及將用戶個人信息提供給 Cambridge Analytica 的訴訟。
(美聯社照片/Michael Dwyer,文件

但是,儘管圍繞個人數據的收集和使用進行了很多討論,但對科技公司運作方式的討論卻少得多。

我們的研究 表明科技公司使用各種策略來轉移對隱私問題的責任,壓制批評並阻止立法。 這些策略旨在限制公民做出知情選擇的能力。

政策制定者和企業自身必須承認並糾正這些策略。 僅通過解決數據收集和使用問題無法實現企業對隱私問題的問責。

侵犯隱私的普遍性

在他們對煙草和採礦業等有害行業的研究中, 彼得·本森和斯圖爾特·基爾希 確定了公司用來轉移批評和阻止立法的否認、偏轉和象徵性行動的策略。

我們的研究表明,這些策略適用於科技行業。 Facebook 擁有悠久的歷史 推卸責任 儘管存在眾多醜聞和批評,但仍針對隱私問題。

亞馬遜也因提供 未經搜查令或客戶同意,將監控攝像頭錄像交給執法人員, 火花 民權問題. 公司還創建了 使用 Ring 安全攝像機鏡頭的真人秀.

加拿大和美國聯邦政府僱員有 最近被禁止下載TikTok 由於“不可接受的”隱私風險而在他們的設備上。 TikTok 已經推出 精心製作的象徵性行動奇觀 隨著其開幕 透明度和問責中心. 這種否認、偏轉和象徵性行動的循環使侵犯隱私行為正常化,並助長憤世嫉俗、順從和脫離接觸。

如何停止數字辭職

技術滲透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當普通人既沒有動機也沒有知情同意時,知情同意是不可能的 知識淵博 閱讀條款和條件政策旨在混淆。

歐洲聯盟 最近頒布了承認這些有害市場動態的法律,並開始持有平台和科技公司 問責.

魁北克最近修訂了其隱私法 法律25. 該法律旨在為公民提供對其個人信息的更多保護和控制。 它使人們能夠請求他們的個人信息並將其移動到另一個系統,以糾正或刪除它(被遺忘的權利) 以及在進行自動決策時的知情權。

它還要求組織任命隱私官和委員會,並對涉及個人信息的每個項目進行隱私影響評估。 條款和政策也必須清晰透明地傳達,並且必須明確獲得同意。

在聯邦層面,政府已經提出 C-27 號法案, 數字憲章實施法 目前正在接受下議院的審議。 它與魁北克第 25 號法律有許多相似之處,還包括監管人工智能係統等技術的額外措施。

我們的研究結果強調迫切需要更多的隱私知識和更強有力的法規,這些法規不僅要規範允許的內容,還要監督侵犯消費者隱私的公司並對其進行問責。 這將確保對數據收集的知情同意並抑制違規行為。 我們建議:

1) 科技公司必須明確說明將收集和使用哪些個人數據。 只應收集必要數據,客戶應能夠選擇退出非必要數據收集。 這類似於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在使用非必要 cookie 之前獲得用戶同意或 Apple 的應用程式追蹤透明度 允許用戶阻止應用程序跟踪他們的功能。

2) 隱私法規還必須承認並解決廣泛使用 黑暗的圖案 影響人們的行為,例如強迫他們同意。 這可能包括使用設計元素、語言或功能,例如使拒絕非必要 cookie 變得困難或使提供更多個人數據的按鈕比選擇退出按鈕更突出。

3)隱私監督機構,如 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 必須完全獨立 並授權調查和 執行隱私法規.

4) 雖然像魁北克這樣的隱私法要求組織任命一名隱私官,但如果要有效提高問責制,該角色也必須完全獨立並有權強制遵守隱私法。

5) 政策制定者必須更加積極主動地更新立法,以適應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

6) 最後,與濫用數據所獲得的利潤和社會危害相比,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往往微不足道。 例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規定 Facebook 被罰款 5 億美元 (其 5.8% 2020年度收入) 因其在 劍橋Analytica醜聞.

雖然這筆罰款是聯邦貿易委員會開出的最高罰款,但並不代表醜聞的社會和政治影響及其對美國的影響。 重要政治事件. 在某些情況下,公司戰略性地為違規行為支付罰款可能更有利可圖。

為了讓科技巨頭對其用戶數據更加負責,違反數據隱私的成本必須超過利用消費者數據的潛在利潤。

關於作者

談話

美玲芳, 博士生, 個性化項目, 康考迪亞大學澤內普·阿塞爾, 康考迪亞大學消費、市場和社會主席, 康考迪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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