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地

以下是《星期日華盛頓郵報》的今日專欄(15年2012月XNUMX日)。 專欄討論了美國繼續對公民自由進行回滾如何與該國作為自由之地的觀點相衝突。 如果我們要採用中國法律原則,那麼我們至少應該有一個採用中國諺語的完整性:“智慧的開端是用正確的名字來稱呼事物。” 作為一個國家,我們似乎否認這些法律和政策的含義。 無論我們是被視為具有專制傾向的自由國家,還是被視為具有自由願望(或其他混合定義)的專制國家,我們顯然都不是我們曾經的樣子。

10原因美國不再是自由之國

每年,國務院都會發布有關其他國家個人權利的報告,監測世界各地限制性法律法規的通過情況。 例如,伊朗因拒絕公平審判和限制隱私而受到批評,而俄羅斯則被迫承擔破壞正當程序的任務。 其他國家因使用秘密證據和酷刑而受到譴責。

即使我們對我們認為不自由的國家作出判斷,美國人仍然相信任何自由國家的定義都必須包括他們自己的國家 - 自由之國。 然而,土地的法律和實踐應該動搖這種信心。 自9月11,2001以來的十年中,這個國家以擴大安全狀態的名義全面減少了公民自由。 最近的一個例子是12月簽署的“國防授權法”,該法允許無限期拘留公民。 我們國家個人權利的減少在何種程度上改變了我們自我定義的方式?

雖然華盛頓所接受的每一個新的國家安全權力在頒佈時都存在爭議,但它們經常被孤立地討論。 但它們不是孤立運作的。 它們形成了一種權力的馬賽克,在這種權力之下,我們的國家至少可以被認為是專制的。 美國人經常宣稱我們的國家是世界自由的象徵,同時將古巴和中國等國家視為完全不自由。 然而,客觀地說,我們可能只有一半是正確的。 這些國家確實缺乏基本的個人權利,例如正當程序,將它們排除在“自由”的任何合理定義之外,但美國現在與這些政權有許多共同點,而不是任何人都願意承認的。

這些國家也有憲法,旨在保障自由和權利。 但是,他們的政府在剝奪這些權利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並且很少有公民面臨挑戰的真正途徑 - 恰恰是這個國家新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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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 / 11以來美國政府獲得的權力清單使我們處於相當令人不安的公司。

暗殺美國公民

正如喬治·W·布什總統在其面前所做的那樣,奧巴馬總統聲稱有權下令殺害任何被視為恐怖分子或恐怖主義教唆者的公民。 去年,他批准殺害美國公民Anwar al-Awlaqi和另一名公民,根據這一聲稱的內在權威。 上個月,政府官員肯定了這一權力,稱總統可以下令暗殺他認為與恐怖分子有聯繫的任何公民。 (尼日利亞,伊朗和敘利亞等國家因法外殺害國家的敵人而受到例行批評。)

無限期拘留

根據上個月簽署的法律,恐怖主義嫌疑人將由軍方持有; 總統還有權無限期拘留被控恐怖主義的公民。 雖然參議員卡爾萊文堅持該法案遵循現行法律“無論法律是什麼”,但參議院明確拒絕了一項豁免公民的修正案,而且政府反對在聯邦法院質疑這種權力的努力。 行政當局繼續主張根據其自行決定剝奪公民法律保護的權利。 (中國最近為其公民編纂了更為有限的拘留法,而柬埔寨等國家則因“長期拘留”而被美國單獨列出。)

任意正義

總統現在決定一個人是否會在聯邦法院或軍事法庭接受審判,這個體係因缺乏基本的正當程序保護而在世界各地受到嘲笑。 布什在2001中聲稱擁有這種權威,奧巴馬繼續這種做法。 (埃及和中國因為包括平民在內的選定被告維持單獨的軍事司法系統而受到譴責。)

無保證搜索

總統現在可以下令進行無證監督,包括強制公司和組織轉交公民財務,通信和協會信息的新能力。 布什在2001的愛國者法案下獲得了這種全面的權力,而在2011中,奧巴馬擴大了權力範圍,包括搜索從商業文件到圖書館記錄的所有內容。 政府可以使用“國家安全信件”,在沒有可能的原因的情況下要求組織轉交公民信息 - 並命令他們不要向受影響的方披露信息。 (沙特阿拉伯和巴基斯坦根據允許政府進行廣泛酌情監督的法律運作。)

秘密證據

政府現在經常使用秘密證據拘留個人,並在聯邦和軍事法庭上使用秘密證據。 它還強制要求駁回針對美國的案件,只需提交聲明,即案件將使政府披露會損害國家安全的機密信息 - 在各種隱私訴訟中提出並且毫無疑問在很大程度上被聯邦法官接受。 甚至作為政府在布什和奧巴馬政府下採取行動的基礎的法律意見也被歸類。 這允許政府聲稱使用秘密證據支持秘密訴訟的秘密法律論據。 此外,有些案件從未將其告上法庭。 聯邦法院通常會根據狹隘的立場定義來否定對政策和計劃的憲法挑戰。

戰爭罪

在布什政府期間,全世界都要求起訴那些對水刑恐怖主義嫌疑人負責的人,但奧巴馬政府在新西蘭人民解放運動中表示,它不會允許中央情報局員工因此類行為受到調查或起訴。 這不僅扼殺了條約義務,而且扼殺了紐倫堡的國際法原則。 當西班牙等國家的法院開始調查布什官員的戰爭罪行時,奧巴馬政府據稱敦促外國官員不要讓這些案件繼續進行,儘管美國長期以來一直聲稱對涉嫌戰爭罪犯有相同的權力。在其他國家。 (各國拒絕對被指控犯有戰爭罪和酷刑罪的官員進行調查。一些國家,如塞爾維亞和智利,最終屈服於遵守國際法;拒絕獨立調查的國家包括伊朗,敘利亞和中國。)

秘密法庭

政府增加了對秘密外國情報監視法院的使用,該法院已將其秘密逮捕令擴大到包括被視為協助或教唆敵對外國政府或組織的個人。 在2011中,奧巴馬重申了這些權力,包括允許秘密搜查不屬於可識別的恐怖組織的個人。 美國政府聲稱有權忽視國會對這種監視的限制。 (巴基斯坦根據軍方或情報部門的無限制權力進行國家安全監視。)

免於司法審查

與布什政府一樣,奧巴馬政府成功地推動了那些協助對公民進行無證監控的公司的豁免權,阻礙了公民挑戰侵犯隱私權的能力。 (同樣,中國在國內外都保持著全面的豁免權,並且經常阻止針對私營公司的訴訟。)

持續監督公民

奧巴馬政府已成功為其聲稱可以使用GPS設備監控目標公民的一舉一動,而無需任何法院命令或審查。 它不是在最高法院面前捍衛權力 - 這一權力由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描述為“奧威爾式”。(沙特阿拉伯已經安裝了大規模的公共監視系統,而古巴因對選定公民的積極監控而臭名昭著。)

非凡的演繹

政府現在有能力將公民和非公民轉移到另一個國家,這種制度被稱為特別引渡,該系統被譴責為利用其他國家,如敘利亞,沙特阿拉伯,埃及和巴基斯坦,對酷刑嫌疑人進行酷刑。 奧巴馬政府表示,它並沒有繼續在布什統治下繼續濫用這種做法,但它堅持不受限制的訂購此類轉讓的權利 - 包括可能轉移美國公民。

這些新法律在州和聯邦層面擴大了安全系統,包括更多的公共監控攝像頭,成千上萬的安保人員以及大規模擴大恐怖分子追捕官僚機構。

一些政治家聳聳肩說,這些增加的權力僅僅是對我們生活時間的回應。因此,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RS.C.)可以在去年春天的一次採訪中宣布,無異議“言論自由是個好主意,但是我們正在進行一場戰爭。“當然,恐怖主義永遠不會”投降“並結束這場特殊的”戰爭“。

其他政治家認為,雖然這些權力可能存在,但實際上歸結為它們的使用方式。 這是自由主義者的共同反應,他們無法像布什一樣譴責奧巴馬。 例如,參議員卡爾萊文(D-Mich。)堅持認為,國會沒有就無限期拘留作出任何決定:“這是我們離開的地方 - 在行政部門。”

奧巴馬在與國防授權法案的簽署聲明中表示,他並不打算利用最新的權力無限期地監禁公民。 然而,他仍然接受這種權力作為一種遺憾的獨裁者。

一個威權國家的定義不僅僅是使用威權主義,而是利用它們的能力。 如果總統能夠以自己的權力剝奪你的自由或生命,那麼所有的權利都不過是一項受行政意願影響的自由裁量補助金。

制憲者生活在專制統治之下,比我們更了解這種危險。 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曾警告說,我們需要一個不依賴於我們統治者的良好意圖或動機的製度:“如果人類是天使,那麼政府就沒有必要。”

本傑明富蘭克林更直接。 在1787中,鮑威爾夫人在憲法簽署後與富蘭克林對峙並問道:“好吧,博士,我們得到了什麼 - 共和國還是君主制?”他的回答有點令人不寒而栗:“一個共和國,女士,如果你可以保留它。“

自9 / 11以來,我們創造了一個制憲者所擔心的政府:一個擁有全面和大部分未經檢查權力的政府,希望他們能夠明智地使用它們。

許多公民自由主義者認為,國防授權法案中的無限期拘留規定就像是奧巴馬的背叛。 雖然總統承諾在該條款上否決法律,但該法案的提案國萊文在參議院披露,實際上是白宮批准取消公民無限期拘留的任何例外情況。

政治家的不誠實對美國人來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真正的問題是,當我們稱這個國家為自由之地時,我們是否在撒謊。

Jonathan Turley是喬治華盛頓大學公共利益法的夏皮羅教授。

華盛頓郵報(星期日)1月15,2012

*資料來源: http://jonathanturley.org


 關於作者

特利喬納森Jonathan Turley教授是全國公認的法律學者,在憲法,法律理論和侵權法等領域撰寫了大量文章。 在Tulane法學院任職後,Turley教授加入了1990的喬治華盛頓大學,並在1998獲得了著名的Shapiro公共利益法教席,這是該校歷史上最年輕的主席教授。

Turley教授在芝加哥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在西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在2008,他獲得了約翰馬歇爾法學院頒發的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以表彰他對公民自由和公共利益的貢獻。

除了他的大量出版物外,Turley教授還擔任過去二十年中一些最著名的案件的律師,代表舉報人,軍事人員和其他廣泛的客戶。

他的熱門博客是 http://jonathanturle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