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

越來越多地訪問互聯網 考慮 成為一個新興的人權。 國際組織和國家政府已開始正式承認其對言論,表達和信息交流自由的重要性。 下一步,以幫助確保一些措施 網絡和平 在線也可能將網絡安全視為人權。

聯合國註意到互聯網連接在“爭取人權的鬥爭“聯合國官員譴責了 政府採取行動切斷互聯網接入 否認其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

但訪問還不夠。 我們這些經常上網的人經常受到影響 CYBER-疲勞:我們都在同時期待我們的數據隨時被黑客入侵,並且無法阻止它。 去年年底,在線權利倡導組織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呼籲科技公司“團結起來捍衛用戶,“確保他們的系統免受黑客入侵以及政府監控。

現在是時候重新思考我們如何理解數字通信的網絡安全。 聯合國自由表達的領軍者之一, 國際法專家大衛凱伊,在2015呼籲“私人通信的加密是一個標準“國際和商業界的這些和其他發展都表明,宣佈網絡安全是政府,公司和個人應該努力保護的人權的早期階段。

互聯網接入是正確的嗎?

互聯網接入作為一項人權的想法並非沒有爭議。 不亞於Vinton Cerf的權威,“互聯網之父,“有人認為 技術本身不是一種權利,但這是一種可以行使權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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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一樣, 越來越多的國家 宣布其公民有權上網。 西班牙,法國,芬蘭,哥斯達黎加,愛沙尼亞和希臘以各種方式編纂了這一權利,包括憲法,法律和司法裁決。

曾任聯合國全球電信管理機構負責人 爭辯說 政府必須“將互聯網視為基礎設施 - 就像道路,廢物和水一樣”。 全球輿論 似乎壓倒性地同意。

事實上,Cerf的論點可能會加強網絡安全作為一項人權的案例 - 確保技術使人們能夠行使其隱私權和自由通信權。

現有的人權法

目前的國際人權法包括許多適用於網絡安全的原則。 例如,文章19的 世界人權宣言 包括保護言論,通信和獲取信息的自由。 同樣,第3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但是 執行這些權利很困難 根據國際法。 結果,許多國家 忽略規則.

但是,有希望的原因。 早在2011,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委員會就說人權就是 在線同樣有效。 例如,在處理紙質文檔時,保護人們的隱私與處理數字通信時的重要性同樣重要。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加強了這種立場 在2012,2014和2016中。

在2013,聯合國大會本身 - 該組織的總體理事機構,由所有成員國的代表組成 - 投票確認人民的“數字時代的隱私權“在揭露之後傳播 美國電子在全球間諜活動該文件進一步認可了在線保護隱私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而在11月2015,G-20,一組擁有世界上一些最大經濟體的國家,同樣支持隱私,“包括在數字通信的背景下

提出保護措施

簡而言之,保護這些權利的義務涉及製定新的網絡安全政策,例如加密所有通信並丟棄舊的和不需要的數據,而不是無限期地保留它。 更多 公司正在使用 聯合國的指導原則 幫助他們做出商業決策,促進人權盡職調查。 他們也在以美國政府的形式使用美國政府的建議 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網絡安全框架,以幫助確定如何最好地保護他們的數據及其客戶的數據。

隨著時間的推移,潮流可能會加強。 互聯網接入將被廣泛認為是一項人權 - 隨之而來的可能就是網絡安全。 隨著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使用在線服務,他們對數字隱私和言論自由的期望將導致他們要求更好的保護。

各國政府將以現有國際法的基礎為基礎作出回應,正式將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和改善經濟福祉擴展到網絡空間。 現在是企業,政府和個人通過將網絡安全納入電信,數據存儲,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風險管理的基本道德考慮因素來為這一發展做準備的時候了。談話

關於作者

斯科特·沙克爾福德,商業法和道德副教授, 美國印第安納大學

這篇文章最初發表於 談話。 閱讀 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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