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犯罪的罪行和懲罰?

“對於在弗吉尼亞州北部一所歷史悠久的黑人學校噴灑種族主義塗鴉的兩名白人青少年來說,確實是'不同尋常'的司法判決:'從35書籍清單中讀取,一年一個月,並寫一份關於所有十二個的報告由你的假釋官員閱讀。'“ - “紐約時報”,2月9,2017,p。 A20

我想:“最後,這種懲罰真正適合犯罪!”

唯一的缺點是,在執行這些書時,這兩本讀者心中的書籍很可能會被與懲罰聯繫在一起。 對於我來說這將是悲劇性的,因為對於包括我自己在內的數百万讀者而言,很久以前這份35書籍清單幫助提醒我們注意現代社會中種族主義的嚴重錯誤:其中, 哭泣心愛的國家 作者:Alan Paton, 殺死一只知更鳥 作者:Harper Lee, 我知道為什麼籠中的鳥歌唱 作者:Maya Angelou, 作者:Elie Wiesel和 黑人男孩 理查德賴特。

這一司法判決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在概念上與我們的司法系統整體上的習慣性違約問題發生衝突:監獄服刑多長時間? 去年,加利福尼亞州一名大學生因強姦被判入獄六個月,這個問題滲透了許多人的談話。 一場大規模的抗議活動迎接了這一溫和的判決,但它卻從被告的父親那裡引起了抗議,抗議即使是六個月也是對他的強姦兒子的“20行動時間”的嚴厲懲罰。 他沒有暗示除了年輕女人的經歷之外什麼都不愉快。

一個奇怪的數學在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中起作用:對於每一個犯罪,一個匹配的監獄時間。 哲學家們經常談到比較“蘋果和橘子”的困難。這些是不同的成果,不能放在同一個分類的籃子裡。 對這種策略的更為技術性的描述可能是“錯位的具體性的謬誤。”將種族主義塗鴉罪轉化為可能改變兩個青少年思想的閱讀書籍,使得與犯罪有一定的具體理性匹配。 將他們關進監獄五年是完全不匹配的。

從人類行為的定性評估到定量評估的某個地方,我們容忍否定合理性的飛躍。 在最近關於持有毒品的強制性判決時代,法官本身有時會抗議這種法律的效力。 在猶他州的2002,一名年齡為22的Weldon Angelos因試圖出售半磅大麻而被判處55年監禁。 布什任命的保羅卡塞爾法官稱他自己的法定判決是“不公正,殘忍甚至非理性的。”在這一判決的十二年後,另一名聯邦法官減刑並釋放了安傑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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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任何一致的理性公式可以將監獄中的年數與犯罪的嚴重性相匹配? 每次犯罪的監禁時間是多少? 實際上,為什麼監獄作為我們對美國傳統基金會5,000頁面上幾乎所有27,000罪行的習慣性回應? 毫無疑問,任何法院對任何被判犯有這些罪行和一般罪行的人的處罰的典型調查都是“在監獄中度過多少時間?”

這些問題是陳舊的,深深植根於我們的法律文化中。 中世紀的城堡通常在他們的建築計劃中包括地下城。 在他的 關於弗吉尼亞州的說明托馬斯·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在早期的1780中寫下了他對奴隸制的折磨反思,提出了一個“修訂後的犯罪和懲罰比例”,它來自英國普通法和古羅馬先例的傳統。 他建議憲法前讀者從“叛國罪”的死刑中肆虐一系列的罪行和懲罰,而不是“自殺,叛教和異端”的逍遙法外(在理性主義時代,這種罪行是“可憐的,不受懲罰的”)。在他的22比賽名單中突出的是他認為謀殺和叛國應該判處死刑,但強姦,雞姦和縱火不是。 在他的名單中徘徊於中世紀的法律是他明顯容忍小叛國的懲罰通過“解剖”,它回憶起英國法律中的懸掛,開膛和肢解的特別處決,進入19th 世紀。

對於創始一代而言,仍然是一項禁止“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的權利法案。然而,在杰斐遜的名單中,突出的是他認為獲取生命或財產的正義應該都要求代表沒收犯罪者的財產。受害者和“英聯邦”。

這裡固有的非理性的一定跳躍。 如何證明將被盜財產歸還給國家而非原始擁有者? 一些法律哲學可能會回答,所有犯罪都是對政府所代表的更大社區的攻擊。 有人可能會得出結論,要求有罪人支付法庭費用是有道理的。 一種制定法律的國家是犯罪受害者的抽象並不是那麼明智。

正如恢復性司法運動所堅持的那樣,在可行的情況下,對受害者的損害賠償的公正補救措施應該在我們關於“刑事司法”的思想中佔有更大的位置。盜竊的受害者不僅需要像徵性的滿足,即行為人將受到一些懲罰,而是行為人將償還被盜物品的價值。

我們應該仔細研究杰斐遜犯罪與懲罰目錄背後的歷史,以了解為什麼美國法律取消了他的一些公式。 正因如此,我們目前的危機的許多歷史隱含在美國國會在1987和2010之間通過的“判刑表”中,用於聯邦刑事法院的非強制性指導。 這份文件是對犯罪和懲罰之間所謂合適的律師規範的奇蹟。 根據“犯罪歷史點”調整的犯罪嚴重程度越來越高的四個“區域”,建議的刑期從六個月到終身監禁到死刑。

我理解這張圖雖然不是強制性的,但現在許多聯邦法官作為指南,因為它得到了國會的認可,從而解除了工作法官的一些自由裁量權。

但同樣,在所有這些法律正義的準數學計算中,存在一些狹隘,具有欺騙性和潛在殘忍的東西,從我們對監獄的“默認”假設開始,即社會對犯罪的反應。 如此普遍和典型的是這種訴諸監禁的手段,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我們的監獄過度擁擠被判犯有毒品罪的囚犯的時代,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本身就是沉迷於監禁。

這種上癮值得我們仔細研究,至少在三個方面:( 1)經濟,(2)政治和(3)道德。

(1)美國社會在我們監禁80百萬公民方面花費至少10億美元。 還有待證明,我們每年在紐約州花費的2.3美元,以便將違法行為置於監獄之下,這是為減少犯罪而花費的金錢。 監獄教育和監獄後工作對再犯有更好的限制。 美國最高法院辦公室的一項研究發現,50%的失業人員可能會重新入獄,這與監獄後的60,000百分比形成鮮明對比。

(2)總的來說,政治將人們關進​​監獄並將他們留在那裡。 Adam Hochschild最近指出,美國選舉法官和檢察官的製度使他們對即將來臨的選舉季節敏感,因此,在華盛頓州,法官傾向於在他們的立場前夕提高他們的刑期約10%。選舉。 在我們的政治中,普通的是對嚴厲的監禁判決的“強硬犯罪”論點的權力。 面對社會科學家長期以來對於監獄時間越長的觀念的懷疑,再次冒犯的可能性就越小。 事實上,監獄為許多囚犯提供技能,為未來的犯罪活動提供服務。 對於每一個認定監獄是真正“監獄”的監禁者,還有另一個人同意密爾沃基的一名前囚犯告訴社會學家馬修德斯蒙德,“監獄不是開玩笑。 為了你的生命,你每天都要在監獄中戰鬥。“

(3)在我們的宗教機構中,關於犯罪和懲罰的道德問題的討論往往是非常膚淺的。 當有人引用Exodus 21:24--“生命終生,眼睛換眼,牙齒換牙”時,我幾乎無法計算教會討論的時間,好像這個針鋒相對的複仇公式是希伯來聖經信息的核心關於社會對人類不端行為的反應。 21的幾個引言:24似乎意識到以下經文支持恢復性正義的想法,指示如果一個奴隸主如此擊倒一個奴隸的牙齒,該奴隸應該被釋放。 Exodus 21使用“恢復原狀”等術語作為與違反恢復性司法規範相同的違法行為的回應。

此外,關於對一般人類罪行的懲罰,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的聖經充滿了教導,要求信徒模仿充滿憐憫和寬恕的上帝的“正義”,這是對先知的基本信仰。以色列對耶穌的教導。

刑事司法學生將很好地修復羅伯特弗羅斯特的詩“星際分裂器,“這講述了一個天文愛好的農民在被判燒毀他的穀倉以獲得購買望遠鏡的錢後入獄的故事。 在他入獄一年後,他的鄰居必須決定他們現在是否可以把他當作鄰居。 嗯,這位詩人說,如果我們在違反法律後算上沒有人值得公民身份怎麼辦? 確實,

如果我們一個接一個地把人排除在外
對於最少的罪,我們不會花很長時間
為此,我們沒有人留下來。
因為社交就是寬容。

這首詩與希伯來文和基督教聖經中的許多段落一樣,並不表示對犯罪的某些懲罰與寬恕相悖,而是對犯罪者恢復其公民身份抱有希望。

可以肯定的是,對各種犯罪和懲罰的匹配的熱情並非完全錯誤,因為犯罪確實會對受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 但是,人類的美德和惡習幾乎不能轉化為數學價值,更不用說多年的監禁了。 在她廣泛閱讀的書中, 新吉姆克勞,米歇爾亞歷山大 針對加利福尼亞州(現已廢除)的“三擊”法律的荒謬性,在一個案例中,這導致三個高爾夫俱樂部被盜,25年監禁,不得假釋。 五張錄像帶的另一次盜竊被判無罪釋放50年。 正如最高法院大法官大衛蘇特所說,如果後一句話“並非嚴重不相稱,那麼對犯罪進行懲罰的原則就毫無意義”。

我們不得不懷疑,在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中,原則本身是否已經失去了幾個世紀以來其主導地位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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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Donald W. Shriver Jr.是一名倫理學家,也是一位任命的長老會牧師,自1988以來一直屬於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並擔任從1975到1991的聯合神學院院長。 他的著作集中在衝突轉型領域各國的案例研究,包括美國及其在種族關係中爭取正義的鬥爭。 他的出版物包括“敵人的倫理:政治中的寬恕”(1998)和“第二個思想:我的生活中的散文”(2009)。 在2009,他獲得了18th Grawemeyer宗教獎,因為他在他的書“誠實的愛國者:愛好一個足以記住其不良行為的國家”(2008)中提出了這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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