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關於美國大規模射擊的事情
一名女子坐在路邊的拉斯維加斯大道上拍攝現場,週一,10月2,2017,在拉斯維加斯。
美聯社照片/ John Locher 

美國經歷了另一次大規模射擊,這次是在 曼德勒海灣度假村和賭場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的地帶。 據報導,這是美國歷史上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事件。

作為一名犯罪學家,我已經回顧了最近的研究,希望能夠揭穿一些常見的誤解,我聽到這些誤解會隨著大規模射擊發生時的討論而逐漸形成。 這是最近一些關於大規模槍擊的獎學金,可以幫助你在聽到錯誤信息時識別錯誤信息。

#1:更多槍支不會讓你更安全

一項研究 我進行的大規模槍擊事件表明,這種現象並不僅限於美國。

大規模射殺也發生在25 1983和2013之間其他富裕國家,但在美國大規模槍擊案的數量遠遠超過任何其他國家,包括在期間的同一時期的研究。

在78年期間,美國發生了30大規模槍擊事件。

在美國境外發生的大規模槍擊事件發生在德國 - 發生了7次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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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起24其他工業化國家,41質量槍擊發生。

換句話說,在同一個24年期間,美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數量幾乎是所有其他30國家的兩倍。

另一個顯著的發現是,大規模槍擊和槍支擁有率高度相關。 越高槍支擁有率,更多的國家是容易遇到大規模槍擊事件。 這種關聯仍然很高,即使當從美國的事件的數目被從分析中抽出。

已經發現了類似的結果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其中指出槍支所有權水平較高的國家也有較高的槍械殺人率。

我的研究還顯示,大規模射擊傷亡與槍械傷害總體死亡率之間存在很強的相關性。 然而,在最後的分析中,這種關係似乎主要是由於美國槍支死亡人數非常高。 當美國退出分析時,這種關係就消失了。

#2:射擊更頻繁

A 最近的一項研究 由哈佛傷害控制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大規模射擊的頻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 研究人員通過計算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之間的時間來測量增加量。 根據這項研究,將質量射擊發生的天數從200期間的平均1983天到2011期間的64天數到2011天。

大規模槍擊事件最令人震驚的事實是,這種增長趨勢正朝著美國整體故意殺人率的相反方向發展,這種趨勢幾乎減少了 50以來的1993百分比 在歐洲,故意殺人罪的人數減少了40% 2003和2013.

#3:限制銷售工作

由於第二修正案,美國擁有許可的槍支許可法。 這與具有限制性法律的大多數發達國家形成對比。

根據犯罪學家的開創性工作 喬治牛頓和富蘭克林齊姆林允許的槍支許可法是指除了特別禁止的人群之外的所有人都可以購買槍支的系統。 在這樣的系統中,個人不必為購買武器辯護; 相反,許可證頒發機構有舉證責任拒絕槍支獲取。

相比之下,限制性槍支許可法律是指一種系統,在這種系統中,想要購買槍支的個人必須向許可證頒發機構證明他們有正當理由獲得槍支 - 比如在射擊場上使用它或者去打獵 - 並且他們證明“性格好”。

所採用的槍支法律類型具有重要影響。 槍支許可法律限制較多的國家表明,槍支造成的死亡人數減少,槍支擁有率降低。

#4:後台檢查工作

In 最嚴格的背景調查 在發達國家進行的,公民必須接受槍支處理,獲得狩獵許可證或向射擊場提供會員資格證明。

個人必須證明他們不屬於任何“被禁止的群體”,例如精神病患者,罪犯,兒童或犯有暴力犯罪風險的人,例如具有威脅他人生命的警察記錄的個人。

這是底線。 有了這些規定, 大多數美國活躍的射手 本來會被拒絕購買槍支。

#5:並非所有大規模槍擊都是恐怖主義

記者 有時描述 大規模射擊是國內恐怖主義的一種形式。 這種聯繫可能會產生誤導。

毫無疑問,大規模槍擊事件對他們所發生的社區“恐怖”和“恐嚇”。 然而,並非所有參與大規模射擊的活躍射手都有政治信息或原因。

例如,6月2015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的教堂射擊是一種仇恨犯罪,但沒有被判斷 由聯邦政府 成為恐怖主義行為。

大多數活躍的射手都與精神健康問題,欺凌和心懷不滿的員工有關。 積極射手可能受到各種個人或政治動機的激勵,通常不是為了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頻繁的動機是複仇或追求權力。

#6:歷史比較可能存在缺陷

從2008開始,FBI使用了 狹義的定義 大規模槍擊事件 他們將大規模槍擊限制在一個人 - 或者在極少數情況下不止一個人 - 在一次事件中殺死四個或更多人(不包括射擊者)的事件,通常是在一個地方。

在2013中,FBI 改變了它的定義,正在從“大規模射殺”走對識別“活動射手”為“積極從事殺害或試圖殺害在一個密閉和人口稠密地區的人的個人。”這種變化意味著該機構現在包括事件中,少於四人死,但其中有數人受傷,就像這個2014拍攝 新奧爾良.

這種變化影響的定義直接計入研究病例數和受影響的前和後2013進行的研究的可比性。

一些研究人員 在大規模槍擊事件,如東北大學 犯罪學家詹姆斯·艾倫·福克斯甚至在他們的研究中納入了幾種不能被定義為大規模射擊的多種兇殺案:例如,家庭暴力(一種家庭暴力)和幫派謀殺。

在家庭成員的情況下,受害者完全是家庭成員 不是隨意的 旁觀者。

幫派謀殺案 通常是犯罪以獲取利益或懲罰對手幫派或作為舉報人的團伙成員。 這種兇殺案不屬於 分析 大規模槍擊事件

談話編者註:這篇文章於10月2,2017更新。 它最初發佈於12月3,2015。

關於作者

Frederic Lemieux,應用智能碩士實踐和教師主任, 美國喬治敦大學

這篇文章最初發表於 談話。 閱讀 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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