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間諜或生活中統治後悔

如果我們不抓住這一時刻來改革我們的監督法律/實踐,我們都會後悔它

7月23,2013,參議員Wyden's發表了關於NSA國內監視和美國進步中心的PATRIOT法案的評論。 威登在演講中警告說,“如果我們不抓住歷史上這個獨特的時刻來改革我們的監督法律和實踐,我們都會為此感到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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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為美國國家安全局監督美國進步事件中心準備交付

謝謝你今天早上有我。 美國進步中心和著名的隱私鷹約翰波德斯塔長期以來一直奉行深思熟慮的情報政策。 自從在2003開門以來,您一直認為安全和自由不是相互排斥的,而且您的工作在我的辦公室和整個華盛頓都是眾所周知的。

當愛國者法案最後被重新授權時,我站在美國參議院的地板上說:“我想在今天下午發出警告。 當美國人民了解他們的政府如何解釋“愛國者法案”時,他們將會驚呆了,他們會生氣。“

根據我在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立場,我看到在愛國者法案的保護下進行的政府活動,我知道這會使大多數美國人感到震驚。 當時,參議院關於機密信息的規定禁止我對我所看到的內容進行任何具體描述,除非將其描述為“秘密法” - 秘密法院發布的“愛國者法案”的秘密解釋,授權秘密監視計劃; 我和他的同事認為的計劃遠遠超出了法規的意圖。

如果這還不足以讓你停下來,那麼考慮到這些項目的存在和法律理由不僅對美國人民完全保密,來自政府的高級官員正在向公眾發表有關國內監督的聲明。顯然是誤導性的,有時甚至是假的。 參議員Mark Udall和我一再嘗試讓行政部門與公眾保持一致,但根據參議院觀察到的分類規則,我們甚至不允許用莫爾斯電碼挖掘真相,我們嘗試了其他一切我們可以想到要警告美國人民。 但正如我之前所言,無論如何,真相總會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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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國家安全局承包商披露的信息點燃了監控世界。 秘密法的一些規定不再是秘密,美國人民終於能夠看到我多年來一直在提出警告的一些事情。 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他們被男孩驚呆了,男孩,他們生氣了。

您可以在午餐室,市政廳會議和老年人中心聽到它。 最新民意調查顯示,眾多民眾認為,政府正在過度擴張並過度侵犯美國人的公民自由。 這與幾年前同一項調查所說的相比是一個巨大的變化,這個數字呈上升趨勢。 隨著有關美國法律監管的全面監管的更多信息被公開,美國人民可以討論其影響,我相信更多的美國人會說出來。 他們會說,在美國,你不必為了一個優先權或另一個優先權而妥協:可以編寫法律來保護隱私和安全,法律永遠不應該是秘密。

在9 / 11之後,當3,000美國人被恐怖分子謀殺時,人們一致認為我們的政府需要採取果斷行動。 在可以理解的恐慌情緒發生時,國會向政府提供了新的監督機構,但在這些當局附上了有效期,以便在緊急情況發生後可以更仔細地審議。 然而,在那十年以來,該法律已經多次延長,沒有公開討論如何實際解釋法律。 結果是:創造了一個始終在不斷擴大的,無所不在的監視狀態,即每小時籌碼不必要地消除我們的創始人為我們建立的自由和自由,而沒有實際使我們更安全的好處。

所以,今天我要發出另一個警告:如果我們不抓住憲法史上這個獨特的時刻來改革我們的監督法律和實踐,我們都會為此感到後悔。 關於無所不在的監視狀態的後果我還有更多的話要說,但是當你聽這個講話時,思考我們大多數人都在我們的口袋裡有一台計算機可能用於跟踪和監控我們的24 / 7。 越來越先進的技術與限制政府行為的製衡分解相結合,可能會導致我們陷入無法逆轉的監視狀態。

在這一點上,一點點歷史可能會有所幫助。 我在1月2001參加了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就在9 / 11之前。 像大多數參議員一樣,我投票支持最初的“愛國者法案”,部分原因是因為我確信它有一個到期日會迫使國會在最近的危機過去時更加謹慎地回過頭來考慮這些當局。 隨著時間的推移,從我對情報委員會的看法來看,有些事情似乎與我們創始人的理想相比越來越遠。

在9 / 11之後不久,五角大樓計劃稱為全面信息意識,這主要是為了開發超大規模的國內數據挖掘系統。 受到這種努力的困擾,以及它在宇宙中全視之眼的不完全謙虛的標誌,我與一些參議員合作將其關閉。 不幸的是,這不是最後一次國內監視超越。 事實上,美國國家安全局臭名昭著的無證竊聽計劃已經開始運行,儘管我和情報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直到幾年後才開始了解它。 這是國會拒絕提供信息的一部分,我在整個布什政府期間一直堅持我加入2001的情報委員會,但是當你在網上閱讀它時,我了解了無證竊聽計劃。 “紐約時報” 下旬2005。

布什政府花了大部分2006試圖捍衛無證竊聽計劃。 再一次,當真相出現時,它產生了一股公眾壓力,布什政府宣布他們將接受國會和外國情報監視法院(也稱為FISA法院)的監督。 不幸的是,由於FISA法院的裁決是秘密的,大多數美國人並不知道法院準備發布令人難以置信的廣泛裁決,允許大規模監視最終成為上個月的頭條新聞。

現在,公共記錄的一個問題是,批量電話記錄程序至少已經運行了2007。 從那時起,少數參議員一直在努力尋找方法提醒公眾正在發生的事情,這並非巧合。 幾個月和幾年試圖在分類規則的範圍內設法提高公眾對秘密監督機構的認識。 我和我的幾位同事已經完成了終止使用秘密法的使命。

當俄勒岡人聽到“秘密法”這個詞時,他們走近我並問道,“羅恩,法律怎麼可能是秘密的? 當你們通過法律公開交易時。 我將在線查看它們。“作為回應,我告訴俄勒岡人,實際上有兩種愛國者行為,第一種是他們可以在梅德福或波特蘭的筆記本電腦上閱讀,分析和理解。 然後是真正的愛國者法案 - 政府實際依賴的法律的秘密解釋。 外國情報監視法院的秘密裁決以一些令人驚訝的方式解釋了“愛國者法案”以及FISA章程的702部分,這些裁決對公眾完全保密。 這些裁決可能非常廣泛。 授權批量收集電話記錄的電話記錄與我所見過的一樣廣泛。

政府機構對秘密法律體系的依賴會產生實際後果。 大多數美國人不希望知道有關持續敏感的軍事和情報活動的細節,但作為選民,他們絕對有需要並且有權知道他們的政府認為允許做什麼,以便他們可以批准或拒絕那些決定。民選官員代表他們。 換句話說,美國人認識到情報機構有時需要進行秘密行動,但他們認為這些機構不應該依賴秘密法。

現在,有些人認為保持監視法的含義是必要的,因為這樣可以更容易地收集有關恐怖主義團體和其他外國勢力的情報。 如果你遵循這個邏輯,當國會在1970s中通過最初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時,他們本可以找到辦法讓整個事情保密,這樣蘇聯特工就不會知道FBI的監察當局是什麼。 但這不是你在美國的做法。

美國民主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只有在方便政府官員公開法律時,才能公開法律。 它們應該一直是公開的,可以由對抗性法院審查,並且可以由知情的公眾指導的負責任的立法機構進行更改。 如果美國人無法了解他們的政府如何解釋和執行法律,那麼我們就有效地消除了我們民主最重要的堡壘。 這就是為什麼即使在冷戰的高峰期,當絕對保密的論點達到頂峰時,國會也選擇公開美國的監管法。

沒有公共法律,公共法院裁決解釋這些法律,就不可能進行知情的公開辯論。 當美國人民處於黑暗中時,他們無法做出充分明智的決定,決定誰應代表他們,或抗議他們不同意的政策。 這些是基本面。 這是思域101。 秘密法違反了這些基本原則。 它在美國沒有地位。

現在讓我們轉向外國情報監視法庭的秘密法庭,兩個月前幾乎沒有人聽說過,現在公眾問我理髮師。 當FISA法院作為1978 FISA法律的一部分創建時,其工作非常常規。 它被指派審查政府的竊聽申請,並決定政府是否能夠顯示可能的原因。 聽起來像是美國各地區法院法官的花園式功能。 事實上,他們的角色非常像地區法院,組成FISA法庭的法官都是現任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在9 / 11之後,國會通過了“愛國者法案”和“FISA修正法案”。 這給了政府廣泛的新監督權力,在刑法執法領域或原始的FISA法律中都沒有太多相似之處。 FISA法院的工作是解釋這些新的,無與倫比的“愛國者法案”和“FISA修正案法案”。 他們選擇發布具有約束力的秘密裁決,以過去六周中曝光的驚人方式解釋法律和憲法。 他們將發布“愛國者法案”可用於拉網的決定,對守法的美國人進行大規模監視。

在FISA法院法官的名字之外,幾乎其他一切都是關於法院的秘密。 他們的裁決是秘密的,這使得在上訴法庭上挑戰他們幾乎是不可能的。 他們的訴訟也是秘密的,但我可以告訴你,他們幾乎總是單身。 政府律師介入並提出了為什麼政府應該被允許做某事的論據,而法院的判決完全取決於法官對政府論點的評估。 如果法院正在考慮例行的逮捕令請求,這並不罕見,但如果法院正在進行重大的法律或憲法分析,這是非常不尋常的。 我知道這個國家絕對沒有其他法院能夠遠離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我們系統一部分的對抗過程。

你可能會驚訝地發現,當奧巴馬總統上台時,他的政府同意我的看法,這些裁決需要公之於眾。 在2009的夏天,我收到司法部和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的書面承諾,即創建一個程序,開始對FISA法院的意見進行編輯和解密,以便美國人民能夠了解到政府認為法律允許它做。 在過去四年中,已經發布了零意見。

現在我們對秘密法和創建它的法院有所了解,讓我們談談它是如何削弱每個美國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權利。 儘管情報界領導層努力淡化愛國者法案集的隱私影響,但大量的電話記錄收集顯著影響了數百萬守法美國人的隱私。 如果你知道有人打電話給誰,他們打電話給他們,他們打來的電話,以及他們談了多久,那麼你就可以將美國人的個人生活暴露在政府官僚和外部承包商的監督之下。 如果您要清理手機位置數據,實際上將每個美國手機變成跟踪設備,情況尤其如此。 我們被告知今天沒有發生這種情況,但情報官員告訴媒體,他們目前擁有批量收集美國人位置信息的法定權力。

特別令人不安的是,“愛國者法案”中沒有任何內容將這種大規模收集限制在電話記錄中。 政府可以使用愛國者法案的商業記錄機構來收集,整理和保留各種敏感信息,包括醫療記錄,財務記錄或信用卡購買。 他們可以利用這種權力建立一個槍支擁有者或被認為具有顛覆性的書籍和雜誌讀者的數據庫。 這意味著政府收集有關美國公民法律信息的權力基本上是無限的。 如果它是由企業,會員組織,醫生,學校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持有的記錄,則可能根據“愛國者法案”進行批量收集。

這個廣泛的當局賦予國家安全官僚機構審查每個遵守法律的美國人的個人生活的權力。 允許這種情況繼續是一個嚴重的錯誤,表明了對人性的故意無知。 此外,它表明完全無視創始人委託給我們的責任,即維持對政府任何部門權力的有力製衡。 這顯然引發了一些非常嚴重的問題。 如果允許監視國家不受限制地發展,我們的政府,公民自由和基本民主會發生什麼?

正如我們最近幾天所看到的,情報領導層決心堅持這一權威。 合併監督的能力揭示了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夠喚起法律權威來執行監督,最後,取消任何負責任的司法監督,為我們的政府體系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力的機會。

如果法律沒有額外的保護措施,我們這個房間裡的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跟踪和監控。 我們認為對日常個人和職業生活至關重要的技術恰好是手機錯誤,聽音裝置,位置跟踪器和隱藏攝像頭。 沒有一個美國人會同意被要求攜帶這些物品中的任何一個,所以我們必須拒絕政府可能利用其權力任意繞過這種同意的想法。

今天,政府官員公開告訴媒體,他們有權將美國人的智能手機和手機有效地轉變為支持定位的信標。 使問題更加複雜的是,案例法在手機追踪方面尚未解決,而且情報界的領導人一直不願意說明在這個問題上法律界人士的權利是什麼。 如果法律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那麼美國人就無法確定政府不會年復一年地越來越廣泛地解釋其權威,直到監控你的一舉一動的電視屏幕的想法從反烏托邦變為現實。

有些人會說這種情況永遠不會發生,因為有秘密監督和秘密法庭可以防範它。 但事實是,高級政策制定者和聯邦法官已經一次又一次地向情報機構推遲決定他們需要哪些監察機構。 對於那些認為行政部門官員會自願解釋他們的監控機構的人,我相信我更有可能實現我在NBA打球的終身夢想。

但嚴重的是,當詹姆斯·麥迪遜試圖說服美國人“憲法”對任何政治家或官僚機構提供足夠的保護措施以獲取比人民賦予的權力更多的權力時,他不僅要求他的美國同胞信任他。 他仔細地制定了憲法中的保護措施,以及人們如何確保他們不被違反。 我們失敗了我們的選民,我們失敗了我們的創始人,如果我們今天願意相信任何權力超過檢查和限制的任何個人或任何機構,我們正在努力保護美國民主的每一個勇敢的男人和女人都失敗了。作為反對暴政的防火牆的權威。

現在我想花幾分鐘時間談論那些組成情報界的人,日復一日地工作以保護我們所有人。 讓我明確一點:我發現在我們國家的情報機構工作的男女都是勤奮敬業的專業人士。 他們是真正的愛國者,為國家做出了真正的犧牲。 他們應該能夠確保自己的工作安全,因為他們知道公共支持他們所做的一切。 不幸的是,當政府的高級官員誤導公眾關於政府的監管當局時,情況就不會發生。

讓我們明確一點:公眾不僅對“愛國者法案”和其他秘密當局一無所知。 公眾被誤導了。 我已經指出了過去的幾個例子,高級官員向公眾和國會發表了關於他們對美國人民進行監視的類型的誤導性陳述,我將回顧一些最重要的例子。

多年來,司法部高級官員告訴國會和公眾,愛國者法案的商業記錄權威是用來收集數百萬普通美國人的電話記錄的權威,“類似於大陪審團的傳票。”這句話是異常誤導。 它使“類似”這個詞遠遠超出了突破點。 當然,兩個當局都可以用來收集各種各樣的記錄,但是愛國者法案已被秘密解釋為允許持續的大量收集,這使得該權威與常規的大陪審團傳票當局非常不同。 這裡有律師嗎? 演講結束後,告訴我你是否見過大陪審團傳票,讓政府不斷收集數百萬普通美國人的記錄。

事實上,沒有人看過這樣的傳票是因為沒有傳票。 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誤導性類比是不止一位官員在不止一次的情況下作出的,並且經常作為國會證詞的一部分。 多年來擔任司法部刑事監督法最高權力機構的官員最近告訴了他們 “華爾街日報” 如果一名聯邦律師“在刑事調查中為如此廣泛的記錄提供了一次大公司傳票,那麼他或她就會被嘲笑。”

這種欺騙的捍衛者說,國會議員有能力全面了解政府在分類基礎上所做的事情,所以當官員發表誤導性的公開聲明時,即使在國會聽證會上,他們也不應該抱怨。 這是一個荒謬的論點。 當然,國會議員 可以 在分類的環境中獲得完整的故事,但這並不能成為在公共記錄中做出的半真半假和誤導性陳述的藉口。 什麼時候政府官員的公開聲明和私人聲明從根本上變得不同? 答案是它不是很好,而且它表明了一種更大的錯誤信息文化,它超越了國會聽證會的範圍,進入了公眾對話。

例如,去年春天,國家安全局局長在美國企業研究所進行了交談,他公開表示“我們沒有關於美國公民的數據。”這句話聽起來讓人放心,但當然美國人民現在知道了這是假的。 事實上,這是有史以​​來關於國內監視的最錯誤的陳述之一。 同年晚些時候,在名為DefCon的年度黑客大會上,同一位國家安全局局長表示政府不收集數百萬美國人的“檔案”。 現在我已經在情報委員會工作了十幾年,我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檔案”是什麼意思。 我知道不熟悉機密細節的美國人可能會聽到這種說法,並認為沒有大量收集數億美國人的個人信息。

在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公開發表聲明後,參議員烏達爾和我寫信給主任要求澄清。 在我們的信中,我們詢問國家安全局是否收集了數百萬或數億美國人的任何類型的數據。 儘管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是公開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但情報官員拒絕直截了當地回答。

幾個月前,我做出判決,如果我沒有向情報官員說明國家安全局局長告訴公眾有關數據收集的內容,我就不會負責任地履行我的監督權。 所以我認為有必要將問題提交給國家情報局局長。 我讓我的工作人員提前一天發出問題,以便他準備回答。 不幸的是,導演說答案是否定的,國家安全局不會故意收集數百萬美國人的數據,這顯然是不正確的。

聽證會結束後,我讓我的工作人員在一條安全的線路上打電話給主管辦公室,並敦促他們更正記錄。 令人失望的是,他的辦公室決定讓這個不准確的陳述成立。 我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這是錯誤的,讓美國公眾誤導是不可接受的。 在接下來的幾週內,我繼續向公眾發出關於秘密監視法問題的警告,直到6月份的披露。

即使在這些披露之後,官員也在努力誇大大宗電話記錄收集計劃的有效性,將其與FISA章程第702部分下的互聯網通信集合相混淆。 該系列涉及PRISM計算機系統,已經產生了一些具有實際價值的信息。 我會注意到,去年夏天,我能夠讓行政部門解密這樣一個事實,即FISA法院至少有一次裁定這個集合違反了第四修正案,影響了一些未公開的美國人。 法院還說,政府也違反了法律精神。 因此,我認為702部分顯然需要對守法的美國人的隱私提供更強有力的保護,我認為這些保護可以在不失去這個收藏價值的情況下加入。 但我不會否認這個價值存在。

與此同時,我沒有看到任何跡象表明大宗電話記錄程序產生了任何獨特的情報,政府通過較少的侵入手段也無法獲得這些情報。 當政府官員集體提及這些計劃時,並說“這些程序”提供了獨特的情報而沒有指出一個程序正在完成所有工作而另一個程序基本上只是用於駕駛,我認為這也是一個誤導性的陳述。

此外,還有一些關於702部分收集的誤導性和不准確的陳述。 上個月,參議員Udall和我寫信給國家安全局局長指出,國家安全局的官方情況說明書包含一些誤導性的信息和一個顯著的不准確性,這使得對美國人隱私的保護聲音比他們實際上要強得多。 第二天,情況說明書從國家安全局網站的首頁上刪除。 如果參議員Udall和我沒有推動將其取下,誤導性的情況說明書是否仍然存在? 鑑於糾正國家情報局局長和國家安全局的誤導性陳述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因此,讓你了解秘密法庭解釋的秘密法律如何授權秘密監視,顯而易見的問題是,下一步是什麼? 羅恩,你打算怎麼辦?

幾週前,超過四分之一的美國參議院致函國家情報局局長,要求公眾回答有關政府監管機構使用的其他問題。 自斯諾登先生的披露以及這封信的簽名者(包括參議院領導和委員會主席的幾十年經驗的主要成員)已經過去兩個月,他們已經明確表示他們不會接受更多的阻撓或誤導性陳述。 還引入了愛國者法改革立法。 這項努力的核心要求政府在收集美國人的個人信息之前顯示出與恐怖主義或間諜活動的聯繫。

參議員還提出了立法,以確保以負責任的方式對解釋監督法的秘密法院意見的法律分析進行解密。 我正在與同事們合作開發其他改革措施,這些改革將為美國最具秘密性的法院的不合時宜的行為帶來開放性,責任感和對抗性過程帶來的好處。 最重要的是,我和我的同事們正在努力使公眾辯論保持活力。 我們暴露了誤導性陳述。 我們對官員負責。 我們正在表明自由和安全並非不相容。 事實上,透明度和開放性的一面開始在董事會上提出一些觀點。

正如你們許多人現在所知,NSA還有一個批量電子郵件記錄程序,類似於批量電話記錄程序。 該計劃根據愛國者法案第214節運作,該法案被稱為“筆註冊”條款,直到最近才開始實施。 我的情報委員會同事Udall參議員和我非常關注這個項目對美國公民自由和隱私權的影響,我們花了很大一部分2011緊急情報官員來證明其有效性。 事實證明,他們無法這樣做,並且國會和FISA法院對此計劃的陳述大大夸大了該計劃的有效性。 該計劃於同年關閉。 對於每個關心美國人的隱私和公民自由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勝利,儘管參議員Udall和我幾週前都無法告訴任何人。

最近,當年度情報授權法案於去年年底通過情報委員會時,其中包括一些旨在阻止情報洩露的條款,但這對新聞媒體報導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的能力來說是災難性的。 除其他外,它會限制前政府官員與新聞界談判的能力,甚至是未分類的外交政策問題。 並且它會禁止情報機構讓一些高級官員以外的任何人進行背景介紹,即使是在非機密事項上也是如此。 這些條款旨在阻止洩密,但我很清楚,它們會嚴重侵犯第一修正案,並導致關於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問題的公開辯論較少。

這些反漏條款通過委員會程序秘密進行,該法案經14-1投票同意(我會讓你們猜猜那個投票的對像是誰)。 該法案隨後進入參議院並進行公開辯論。 一旦該法案公之於眾,當然,它被媒體和言論自由倡導者迅速剔除,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可怕的想法。 我暫停了這項法案,以便在沒有得到應有的討論的情況下不能迅速通過,幾週內,所有的反漏條款都被刪除了。

幾個月後,我和我的同事終於能夠得到司法部正式的意見,說明政府認為有針對性地殺害美國人的規則是什麼。 你可能知道這是無人機問題。 關於殺害美國人的這些文件甚至沒有在國家成員的基礎上分享,更不用說與美國人民分享了。 你之前可能聽過我這麼說過,但我相信每個美國人都有權知道他們的政府什麼時候認為可以殺死他們。 我和我的同事公開私下爭取獲得這些文件,利用現有的程序機會,最終得到了我們要求的文件。

從那時起,我們一直在尋找它們並製定一項戰略,允許公開這些文件的相關部分。 在保護真正敏感的國家安全信息方面,我不會向任何人採取後座,我認為大多數美國人都希望政府機構有時會進行秘密行動。 但這些機構不應該依賴秘密法律或秘密法院授予的權限。